近几年来,国家对劳动者权益保护越来越重视,企业也在积极进行劳动用工方面的探索。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规定:“劳动者有工作一年以上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关系,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期满,依法享有要求续订的权利或者约定继续履行劳动关系;需要继续履行的。劳动者在合同期内与该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参加工作,依法享受权利和履行义务;因工作需要与该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的,企业应当向其支付劳动者必要的工资、福利和相关社会保险;连续订立二次延长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规定办理续订手续。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劳动者享有相应权利和承担相应责任并承担法律后果”中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承担法律责任。用工方式在实践中也有很多相关规章制度,这些内容不应该被忽视哦!

1、工作时间
《劳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天。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应当采取措施防止对劳动者的身体健康造成损害。用人单位应当每月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者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加班工资。不得因本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而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六条:“加班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支付加班工资。用人单位不得因为劳动者原因而不支付加班工资或者降低工资。”当然我们并不提倡用人单位缩短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长于或者短于一个小时来减少岗位需求,所以用人单位如果要减少上班时间的话,可以减少加班人数,但是需要额外支付加班工资。另外,用人单位还要根据经济发展状况、劳动者健康状况、生产经营需要以及其他情况综合考虑,合理安排劳动者工作时间,并采取相应的措施,确保劳动者在法定节日或者国家规定的加班费标准之内。
2、考勤制度
在实践中,由于很多企业都是在使用纸质考勤和视频考勤这两种传统的方式来对员工进行考核,这就使得考勤制度被破坏,打卡考勤制度也不能得到有效监督,尤其是用人单位制定考勤制度时,应从考勤制度和薪资挂钩对其进行完善。建议:考勤制度一般由一名考勤人员每天对各部门人员进行考勤记录情况,并根据出勤情况对上班时间进行计算。当考勤系统记录的信息无法确认时,应要求该员工在规定时间内返回上班地,公司应当要求其配合。对于员工因特殊情况未能按规定时间到岗上班或者请假的,应及时补休而不必支付考勤工资。若出现旷工、不服从安排等情况时,考勤人员应及时提出,公司应予以解释并给予帮助。同时,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调整工作岗位;工作安排与经济发展水平、劳动者接受教育程度、休假等情况挂钩的规定也应被理解为是必须遵守。未按时到岗或不服从管理的工作行为也需要承担相应责任。并有可能被处以警告或者罚款的处罚!员工应当严格遵守考勤制度,在必要时可以通过书面形式要求公司考勤,例如通过手机来完成考勤表打印和提交至部门负责人等方式实现考勤管理,在实践中也存在一些公司没有通过考勤制度就安排了工作任务未完成情况下支付工资。因此企业在为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应与其明确请假原因、休假安排等相关内容,避免因未及时完成考勤导致无法获得工资而失去劳动权益以及相应法律责任!注意以下几点: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和第十七条的内容来看:企业应当建立职工在岗培训制度,对不胜任工作培训、调休、支付工资有异议的,可以向企业提出,要求继续培训或者实行岗位轮换;在正常上班时间内无法保证完成工作任务又不服从工作安排就应当给予加班费等惩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同时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时限内不能从事原职务时也可以要求休息。因此企业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支付其相应
3、加班工资

加班工资是指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或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周不得超过四十二小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加班工资。根据《劳动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注意卫生,并做好安全保护工作。”劳动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应当在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的前提下,不得安排劳动者延长劳动时间;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依法确定的每周工作时间以外又要求劳动者继续工作的,应当支付劳动者工作时间工资报酬;但是,休息日和法定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除外。”在实务中,经常会出现企业安排劳动者加班的情况。针对这种情况,企业要合理制定加班工资制度,尤其是不能出现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不能支付等情况发生。
4、公积金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①、单位必须为本单位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②、住房公积金账户必须保留在员工所在单位;公积金账户和缴存情况必须在五日内公示并告知职工;④、职工应当按照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提取和支付住房公积金利息;⑤、公积金提取需由公司提出办理申请并出具加盖公司公章的书面证明。企业缴存住房公积金一般可分为三种情况:①购买自住住房;②申请公积金贷款;③公积金用于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上述的相关内容均为劳动合同关系终止时公司要求提前履行义务所必需的信息,所以我们要清楚公司是否需要为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
5、绩效考核制度及方法
绩效考核是企业管理中最基础的环节,是衡量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是否合理、有效以及合法的重要依据。但是在实践中很多企业都没有建立健全绩效考核制度,这就导致员工在绩效考核时不知道如何通过考核,不知道自己在业绩中应该承担多少责任。员工的绩效考评结果作为用人单位调整员工薪酬、发放奖金及奖励的重要依据。此外,绩效评价和工资调整制度应明确说明未执行会产生什么后果?用人单位如何承担责任?应当对考勤进行控制吗?如不进行控制可解除劳动合同,但公司应支付双倍工资等等。因此企业必须将员工的工作业绩与薪酬挂钩。同时也要明确规定企业对于未完成指标采取何种处理方式以及相应的处罚措施(例如罚款),否则可能面临停工、降低待遇等后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