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成本按其先后顺序进行核算,不同的企业对人力资源成本的划分方法也不同。根据人力资源投入与产出关系,通常认为其成本的先后顺序依次为:职工薪酬→劳务派遣费用→工资福利费→其他费用→资产折旧=成本。从上表中可以看出,在企业所有的人力资源成本支出中,职工薪酬是最大支出项。企业通过对生产经营过程中劳动者数量、劳动时间、劳动强度及薪酬待遇等因素进行综合分析,合理确定人员工资额和工资福利费项目总额。同时在整个人力资源生产环节中,也会产生大量的劳动保护、劳保用品等成本支出,最终形成企业人力资源投入的整体优势。

1、职工薪酬
职工薪酬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和福利待遇。基本工资,是劳动者按照国家规定和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给劳动者及其家庭成员的全部报酬,是企业依据《劳动法》及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给劳动者的一种现金形式,它是劳动者劳动收入中最主要的一部分。一般包括:基本工资、薪金以及各项补贴等等。同时,还应包括国家规定统一的货币性福利和社会保险金等社会保险所支付的费用。企业可以根据本企业实际情况,对劳动者进行合理地制定各项人员报酬,其中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奖金等费用。在正常情况下是不需要支付给劳动者的。但是根据企业的特点可以采取一定形式。比如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给劳动者合理提成,可以考虑提高提成标准和待遇等等措施。
2、劳务派遣费用
劳务派遣是一种人力资源密集型管理手段。这种管理方式能够节省企业招聘人员和安排工作人员并由用工单位支付劳务费的费用,因此,也被称为“劳务费”。劳务派遣费用支出计入职工薪酬成本,并且在汇算清缴时进行扣除。劳务派遣涉及用工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的权利与义务以及与用工单位之间的关系,是双方争议的焦点。因此在计算用工成本时应充分考虑用工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关系,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及在劳动法保护范围内等因素。

3、工资福利费
工资福利费,是指企业在一定时期为实现职工福利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对职工进行工资、薪金所得、福利性补贴和工会经费等方面的支出。工资包含了企业为员工提供的日常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等。职工福利费用应当按规定在税前扣除。工资福利费支出项目分为职工福利费和工资。职工福利费主要包括以下几类:(1)单位对部分特殊对象发放或承担的福利:企业为其员工(如医疗保健补贴)、子女入园,幼儿保教费,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特殊困难补助等;部分企业在发生此类费用时,未纳入直接支付范围而应由当事人支付的货币性支出;企业提供不含福利性服务所发生的费用。(2)个人应缴纳社会保险费: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可以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扣除。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是企业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以外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3)其它福利费指除以上情况以外,企业对员工发生的非货币性支出引起的其他支出。
4、其他费用
其他费用是指企业为管理劳动者而发生的其他必要费用,包括人力、物力和财力支持之外增加的其他开支。如企业为加强安全卫生管理,提高劳动效率而进行的特殊检查和劳动保护费用,支付劳动保险、工伤保险待遇的费用等。另外,因实行企业全员劳动合同制而产生的其他费用:包括与劳务派遣有关的劳务派遣费用;为员工支付的社会保险或住房公积金以及有关的费用,企业在发生时,已计入当期发生的未含税的其他支出事项。在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产生的全部财务费用中,其中包括职工薪酬以外的其他支出。其他费用包括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其他支出,包括企业为购置生产设备所支付的购置费用;为职工提供的福利支出以及为企业承担的社会责任支出等。其他支出中包括:行政管理费用(如: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科技经费等其他支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