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企业纳税筹划

一、增值税筹划要点

1. 直租业务:融资租赁公司通过"购进固定资产+租赁"模式,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实际税负超过3%部分可申请退税。

2. 发票管理:若承租人需抵扣进项税,应选择所有权转移的融资租赁模式(需非持牌机构操作),从而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3. 差额征税:售后回租业务可按"租金收入-本金支出"的差额计算销售额,降低增值税税基。

二、所得税优化策略

1. 加速折旧:融资租赁设备可采用缩短折旧年限或加速折旧法,提前抵减应纳税所得额。

2. 利息扣除:租赁费中的利息支出、手续费等可在支付时直接税前扣除,降低当期税负。

3. 政策利用:高新技术企业或西部鼓励类产业可叠加享受15%优惠税率。

三、特殊业务模式筹划

1. 杠杆租赁:通过银行融资覆盖60-80%设备成本,利息支出抵税的同时降低自有资金占用。

2. 跨境租赁:利用自贸区子公司开展跨境租赁,可能享受增值税免税或低税率优惠。

3. 资产残值处理:合同约定租赁期满低价转让设备,可降低最终环节税负。

四、风险控制注意事项

1. 合同界定:需严格区分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后者不得计提折旧抵税。

2. 发票合规:避免混合开具营业税/增值税发票,防止被认定为虚开。

3. 政策衔接:关注2025年印花税法修订对租赁合同计税依据的影响。

> 典型案例:某企业购置200万元设备,对比自有购买、贷款购买和融资租赁三种方式,5年期融资租赁方案因折旧抵税和利息扣除,可累计节税32万元。建议结合企业实际选择残值处理方式(留购/返还)进一步优化税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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