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业务性质调整
将应税劳务(如建筑、金融等)与非应税劳务(加工修理修配)分离,避免混合经营导致全额计税。例如:建筑施工企业将设备安装与材料销售分别核算,仅对安装劳务缴纳营业税。
2. 免税政策利用
符合条件的不动产/无形资产投资入股(共担风险、参与利润分配)不征营业税;立法/行政机关特定收费亦不属于征税范围。
1. 合作建房与开发区分
2. 分包业务处理
总包方将部分工程(如装修)分包给子公司,仅就差额缴纳营业税(总包8000万-分包2000万)×3%。
1. 企业分立免税条件
将不动产/土地使用权与关联债权、劳动力一并转让,可免征营业税;若仅转让资产则需计税。
2. 跨地区税收优惠
利用区域性政策差异(如自贸区、保税区)设立分支机构,降低整体税负。
1. 遗产税替代方案
通过赠与或离岸人寿保险(如香港保单)转移资产,规避未来可能的遗产税及关联营业税。
2. 租赁与自用选择
房地产使用环节中,自用仅缴房产税,出租则需按租金5%缴纳营业税及附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