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工资/年终奖替代分红
股东可通过任职身份领取工资或年终奖(50万以内),个税最低可降至1%-6%,远低于20%分红税率。
示例:月薪2.3万+年终奖14.4万,年收入42万时综合税负约6%。
2. 资产租赁费用化
股东可将个人资产(如房产、车辆)租赁给公司,合理租金支出可抵扣企业所得税,个人仅按财产租赁所得纳税。
1. 个人独资企业/个体户
在税收洼地注册个独或个体户,通过核定征收将分红转为经营所得,综合税负可降至2%以内^[1][3][8]^。
示例:200万分红通过个独操作仅需纳税约4万元。
2. 公司持股免税
居民企业间分红免征企业所得税,自然人可通过控股公司间接持股,延迟缴纳20%个税。
1. 股息再投资退税
股东将分红再投资于原企业,可申请部分个税退还,实现延迟纳税。
2. 地方财政返还
部分地区对个税实缴部分返还25%-30%,如合伙企业模式可综合税负降至15%。
| 方式 | 税负率 | 适用场景 |
||-|--|
| 直接分红 | 20%个税 | 小额、短期需求 |
| 个独核定征收 | ≤2% | 大额、长期规划 |
| 工资+年终奖组合 | 1%-6% | 股东任职企业 |
建议结合企业规模、股东身份及资金用途选择组合策略,必要时咨询专业机构定制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