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供应商管理优化
优先选择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供应商,确保进项税额充分抵扣,降低增值税税基。对于无法提供专票的小规模供应商,可通过协商调整采购价格或分批结算方式平衡税负。
2. 组织形式选择
3. 区域税收优惠利用
在安徽、江苏等税收返还政策明确的地区设立子公司或分支机构,可享受增值税地方留存部分40%-45%的返还,以及所得税20%-30%的奖励。
对经销商货款收入需明确区分预收款与结算款,延迟收入确认时点以递延纳税。采用分期收款或赊销方式时,需同步匹配成本确认节奏。
采用加速折旧法(如双倍余额递减法)减少前期利润,租赁设备时优先选择融资租赁以增加税前扣除项。
兼营不同税率业务时(如设备销售+安装服务),应分别核算适用13%和6%税率项目,避免从高计税。
1. 税务合规底线
所有筹划需以真实业务为基础,避免虚开发票或虚构交易等违规行为。
2. 动态调整机制
密切关注2024年《电子商务法》实施后的税务稽查重点,特别是电商经销商的收入确认与成本匹配要求。
建议结合企业实际业务链,参考《新税法下企业纳税筹划(第8版)》中的200+案例进行个性化设计。对于跨区域业务,可考虑通过子公司/分公司结构优化税负(如盈利分支机构设为独立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