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临界点利用:普通住宅增值率控制在20%以内可免征土地增值税,需通过成本分摊或定价调整实现。
2. 收入分拆:将毛坯房销售与装修合同分开签订,降低土地增值税计税基数。
3. 清算时点选择:预缴税额低于清算税额时延迟清算,反之提前清算以优化现金流。
4. 代收费用处理:将初装费等并入房价可提高扣除项目金额,降低增值率。
1. 价外费用剥离:成立物业公司代收水电费、维修基金等,避免计入营业税计税依据。
2. 税率差异利用:毛坯房销售(5%)与装修工程(3%)分签合同,降低整体税负。
1. 折旧摊销:对商铺装修、设备等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减少应纳税所得额。
2. 主体选择:通过子公司分摊成本或剥离不良资产,优化集团税负。
1. 立项阶段:分区开发不同增值率房产(如别墅与普通住宅),分别清算土地增值税。
2. 持有时间:土地持有超5年转让可免土地增值税,不动产超5年免征不动产税。
建议企业结合项目特点,综合运用上述策略,并定期复核政策合规性^[3][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