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供应商选择:优先与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供应商合作,尤其针对占成本较高的建材采购,避免因缺票导致进项抵扣不足。
2. 劳务成本控制:通过劳务分包时选择具备资质的合作方,确保劳务费用可抵扣。
3. 甲供材策略:若发包方(甲方)提供材料,可协商采用简易计税(3%税率)或一般计税(9%税率),需测算进项抵扣平衡点(如进项占合同额6%时两种方式税负相等)。
1. 分拆合同项目:将设计(6%)、施工(9%)、采购(13%)分别签订合同,避免混合业务从高计税。
2. 分包模式:总包合同中采用“双包”(包工包料)形式,减少总包方应税营业额。
3. 税收洼地利用:拆分业务至有税收返还政策的园区设立新公司,享受地方留存增值税(50%)和企业所得税(40%)的70%-90%返还。
1. 小规模纳税人优惠:对零星业务或辅助服务,可设立小规模纳税人子公司,利用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政策。
2. 自然人:小额支出通过自然人代开获取合规票据,但需注意金额限制及业务真实性。
3. 简易计税适用:对符合条件的甲供工程或老项目,选择3%简易计税降低税负。
避免片面追求低税负而忽视利润最大化原则,需综合测算不同方案对资金占用、成本及附加税的影响。例如,甲供材虽降低增值税但可能增加采购成本,需权衡整体效益。
通过上述组合策略,建筑企业可系统性缓解13%增值税率及进销项倒挂带来的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