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选择合规供应商
建筑企业应优先选择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一般纳税人供应商,避免因小规模纳税人或无证经营户导致进项抵扣不足。
案例:某公司通过调整采购策略,将钢材、混凝土等主要材料的供应商更换为一般纳税人,年增可抵扣进项税额超百万元。
2. 甲供工程模式
发包方自行采购材料(甲供工程),施工方可选择简易计税(3%税率),避免因材料进项税率差异(如商品混凝土3% vs 建筑业销项9%)导致的税负上升。
案例:某安装公司采用甲供工程模式后,增值税税负从141.82万元降至58.25万元,节税83.57万元。
1. 清包工简易计税
以清包工方式(仅提供人工、管理服务)提供的建筑服务,可适用3%简易计税,尤其适用于进项抵扣较少的企业。
案例:某装修公司年销售额3000万元,通过清包工简易计税,增值税从222.73万元降至87.38万元。
2. 小规模纳税人身份选择
年应税销售额500万元以下的企业,可保留小规模纳税人身份(3%征收率),避免因进项不足导致一般纳税人9%税率下的高税负。
1. 人工成本外包
将部分劳动密集型工序外包给劳务公司,取得可抵扣发票,替代无法抵扣的内部人工成本(占成本约20%)。
案例:某企业通过外包钢筋绑扎工序,年节省增值税约15%。
2. 园区税收优惠政策
在税收洼地设立个人独资企业或利用自然人代开政策,将部分业务拆分至园区,综合税负可降至2.5%-3.5%。
江门某模块化建筑企业:通过精准匹配税费优惠政策(如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三年累计享受优惠1960万元,同时优化供应链管理,提升工厂预装率至90%,实现税负与成本双降。
如需进一步分析具体场景,可提供企业规模、业务模式等细节,以便定制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