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单独计税
将年终奖除以12个月后按月度税率表计税,公式为: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此方式适合收入较高且年终奖金额较大的情况,可避免并入综合所得后适用更高税率。
2. 并入综合所得
将年终奖与工资、劳务报酬等合并计税,适用于年收入较低(如综合所得应纳税额≤0)或专项扣除较多的员工,可能适用更低税率。
3. 最优拆分法
部分年终奖单独计税,剩余并入综合所得。需测算两种方式的税负差异,找到平衡点。例如:若综合所得应纳税额+年终奖略超3.6万元,拆分后可避免跳档至10%税率。
年终奖在税率临界点(如3.6万、14.4万、30万等)附近时,多发1元可能导致多缴数千元税。例如:14.4万年终奖税后13.9万,而14.5万税后仅13.2万。
高新技术企业员工或符合条件的研发人员,可叠加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如继续教育、大病医疗等),进一步降低税基。
企业可分次发放年终奖(如12月及次年1月),或结合季度奖、项目奖等形式分散收入,避免单次计税适用高税率。
2022年起年终奖需并入综合所得计税,但过渡期内(2025年仍适用)的单独计税政策可能延续,需关注最新法规。
确保收入确认、成本扣除凭证合法,避免虚增收入或无效发票导致的税务风险。
建议企业结合员工收入结构测算最优方案,并与财务人员或专业机构协作实施^[3][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