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单独计税(不并入综合所得)
计算公式:应纳税额 = 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 × 适用税率
速算扣除数^[1][2][8]^
操作方式:将年终奖除以12个月后的数额对应月度税率表计税
优势:适用于年收入较高但年终奖金额适中的情况,可能降低税率档位
2. 并入综合所得计税

计算公式:综合所得应纳税额 = (含年终奖的总收入
6万元起征点 - 专项扣除 - 专项附加扣除) × 税率 - 速算扣除数^[2][4][8]^
适用场景:当年收入较低或扣除项较多时可能更划算
3. 最优拆分法(需精确计算)
操作要点:将年终奖部分单独计税,剩余部分并入综合所得
示例:若年终奖5万元,可拆分3.6万单独计税(税率3%),1.4万并入综合所得
效果:通过税率临界点控制可能实现整体税负最低
重要注意事项:

违规操作风险:不得人为拆分工资与年终奖申报(如将部分工资伪造成年终奖)
政策时效:单独计税优惠政策延续至2027年12月31日
申报操作:通过个税APP在"奖金计税方式选择"页面自主选择
建议根据个人年收入、扣除项金额等情况,通过个税APP分别试算两种方式,选择更优惠的方案^[1][6][8]^。对于高收入人群,还可结合股权激励、税收返还等合规筹划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