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成本,是指单位或个人在生产、工作和其他活动中消耗的人力资源的总价值。是对单位或个人劳动所创造的直接物质利益。而消耗主要表现在各种物质形态上的消耗,如购买商品、接受服务、劳动、缴纳社会保险费、支付工资等方面。其成本构成有:工资薪金,奖金,津贴和补贴,福利费等。因此而产生的各项费用都要列入成本。

一、工资薪金
在生产活动中所消耗的直接物质利益。包括职工工资,职工福利费用,奖金和津贴等。支付职工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奖金和津贴中还包括职工个人承担的部分。工资薪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助,奖金,年终一次性奖金等。计发基数按国家规定标准计算。为本岗位实际发生额。
二、奖金
奖金指职工的工资、奖金和其他收入。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医院有关规定计算的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以及各种形式的福利待遇。是对单位或个人按劳动条件所规定的工作内容、技术技能、工作业绩,以及其所在单位对其所提供报酬等所进行的考核。由于有奖和无奖都属于消耗。奖金应作为成本。按规定计入成本。年终一次性奖金:按国家规定计算并发放。未发奖金直接计入成本。
三、津贴和补贴

津贴和补贴是对单位职工工资福利等进行分配时所支出的一种补偿。这种补偿和支付在会计上是记入成本中的。医院工资由国家规定由各单位统一发放,各单位对不同类型的职工,不同的工种或不同地区,不同职工支付的各种津贴和补贴。工资薪金以外支付给职工)发生的工资薪金、奖金、津贴和补贴,包括企业职工福利、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等收入和支出。补贴包括:生活补贴、失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通讯补贴、社会救济补贴等。对职工从事与其工资相关工作给予一次性补贴。补贴根据其工作性质和工作条件不同而有所不同。如果单位生产经营较好,工资水平较高;如果工作条件艰苦、工作环境恶劣、生活困难,如低于国家规定水平等,就会给与一定的补贴。
四、福利费
福利费包括医院职工因公出国(境)公差及交通、住宿、伙食补助费等。全年发放金额平均为30,000元,按规定比例提取。应由医院福利部门按规定直接支付给职工的福利费。包括:⑴工资薪金奖金;⑵福利费补贴;⑶福利费列支给职工和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所发生的费用所购药费者给予补助。其中单位按职工工资总额2%-3%提取。如有低于规定比例报销时应按规定处理。
五、差旅费(不包括职工招待费)
定义:差旅费是指职工因公出差发生的费用,主要包括:(1)因工作需要进行正常的出差活动而产生的住宿费用、伙食补助费和交通费;(2)因工作需要由其他单位或个人支付的,包括交通费用、住宿费及与此有关的住宿费,与旅行无关的市内交通费,电话费;(3)在正常出差活动中所发生的差旅费,包括在发生范围内,其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或技术标准实行浮动。医院承担部分按以下原则确定:“不低于同级别人员差旅费”、“不超过200元/人”;“(3)出差人员在1个工作日内往返交通费用;”一般不包括住宿费用;按照以上标准加差旅费定额300元。平均每人每天差旅量:5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