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单独计税
将年终奖除以12个月后按月度税率表计税,公式为:
`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2][6][8]^
适用场景:年终奖较高而综合所得较低时更划算。
2. 并入综合所得计税
年终奖与全年收入合并后按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公式为:
`[(综合所得收入额-6万-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其他扣除)×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已预缴税额`^[3][6][8]^
适用场景:综合所得较低(如扣除后税率档位低于单独计税)。
3. 拆分法(最优方案)
将年终奖拆分为两部分:
效果:通过平衡两种计税方式,避开税率临界点,实现整体税负最低^[5][7][8]^。
1. 避开税率临界点
多发1元可能导致税率跳档(如3%→10%),需计算临界区间(如3.6万、14.4万等)。
2. 充分利用扣除项
作用:降低应纳税所得额。
3. 动态测算对比
使用个税APP或工具测算不同计税方式的结果,选择最优方案。
> 示例:若年终奖5万元,综合所得10万元,拆分3万单独计税(3%税率)+2万并入综合所得(10%税率),可比全额单独计税节省约19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