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优先选择税收优惠区域:经济欠发达地区或同一城市内低级别土地通常适用更低税额,最大差额可达20倍
2. 利用改造废弃土地:经批准整治的废弃土地可享受5-10年免税期
1. 区分经营属性:将农、林、牧、渔业生产用地与加工场地分离,前者可享受免税
2. 特殊机构用地: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企业自办学校等自用土地可申请免税
1. 发展观光农业:直接用于采摘、观光的种植用地免征土地使用税
2. 合作开发模式:通过土地转让与返租结合的方式,可降低整体税负(需注意资质匹配问题)
1. 分阶段核算:基建项目在建期间可申请暂免征收,需与税务机关确认具体执行标准
2. 免税单位合作:与学校、福利工厂等免税主体共用土地时,需按使用面积比例划分应税范围
房地产企业可结合耕地占用税、契税等税种,在开发环节整体优化土地相关成本。具体方案需根据《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及地方实施细则综合测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