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的人工成本是企业在经济活动中所需的劳动成本,也是最重要、最基本的费用。劳动力成本包含以下几方面内容:工资、福利、保险、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险和个人所得税等。企业应当根据企业生产经营的需要、市场供求状况、社会保障政策等因素确定企业中人力资源的具体成本项目。由于工资直接与劳动者形成劳动关系,其所需支付的工资是必要的支出,必须纳入工资总额扣除成本后才能列入工资总额。工资总额是指企业按一定标准发放给劳动者的工资总和。企业可以根据市场行情自主确定工资水平,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社会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职工个人应负担的部分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承担。工资总额包括工资及其他待遇支出等;职工福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部分;住房公积金;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部分。

(一)职工福利费用

1.职工福利支出:企业为支付职工福利费而发生的支出。包括职工福利费(如:伙食补助费、春节慰问费、探亲假工资、未休年休假工资及其他福利费等)、职工福利费(如:企业为职工提供的生日慰问费、产假期间享受带薪年休假工资等)。2.员工福利支出:包括为职工支付未发放奖金补贴或奖金及福利所发生的支出和其他福利费支出。3.其他职工福利费用:包括:企业为支付给职工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各项职工福利待遇支出。4.企业因利润分配增加企业收益:企业因职工福利费支出增加而应分配给职工取得而支付给职工和/或单位其他方(如:职工福利费提供方)的利息(含从货币资金中支付给单位其他方时形成的利息)以及支付给职工福利费提供方(包括直接支付给职工及/或单位其他方时形成但属于职工福利费项目)所发生的费用(包括各种不属于福利费项目的支出)。5.企业调整职工福利费用:企业因发生工资集体分配而应计入职工福利费支出。6.企业对职工实行医疗期制度或残疾福利业规定由职工承担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支出(包括为员工办理丧葬事宜及国家规定的补偿金及福利待遇等)。

(二)社会保险费用

社会保险是企业为职工提供的社会保险制度,是保障劳动者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利益的社会保障制度。社会保险制度是国家通过立法和行政手段强制实施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规定,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后,可以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企业应当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企业应当为员工办理工伤认定等有关手续,支付伤残津贴、生活补助费,为患职业病人员提供职业康复服务等相关费用,支付医疗费用等。企业应当为职工购买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时必须按照规定缴纳工伤保险费率,可以为8%-20%。企业不得拒绝录用没有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职工。

(三)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指对个人所得按年计算、分月缴纳的一种税。个人所得税按“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两种方式计征,税率为20%,纳税人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纳税人以个人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为基数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其具体计税办法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