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人力资源成本是指发生在员工与企业之间的、为满足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各种直接和间接费用,包括工资薪金、奖金、福利、保险及各种补贴、津贴等,以直接费用形式计入员工成本。在经济活动中,公司人力资源成本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直接业务人工成本,另一类为间接业务人工成本。直接劳务成本包括:派遣和非派遣的劳务支出;其他间接业务成本包括:租赁收入和劳务费用支出。其中,在计算工资薪金时,不区分“劳务”还是“直接为本企业服务”,只在各项经济业务发生的具体范围内分别计算该费用。

1、公司发放给员工的工资薪金、奖金、福利及各种补贴及津贴,如年终奖、绩效工资、加班费等,均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
企业工资薪金、奖金、福利及各种补贴及津贴,主要包括:企业以现金形式发放给员工的奖金;上级对下级或职工之间以现金或实物发放的补助;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支出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各种支出。公司也可按照实际发生额,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资薪金和福利费等有关费用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862号)规定,在计算员工直接成本时,对其工资薪金直接计入员工成本并在所得税前扣除或在一定期间内摊销等情况按“工资薪金——工会经费”项目计算。对于年终奖可以作为劳务费、福利费,而不是计算在内,具体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等有关费用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451号)规定:本文件所称年终奖是指对取得当年年末企业职工平均工资的一种奖励性工资或奖金和企业所发给职工个人并计入当月应发工资资资料数的奖金。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工资薪金所得税处理办法〉等四部门令第39号》第七条规定,年终奖可在每个月结束时分四次发放,每次发放金额为当月员工个人实际交纳月份全部应付工资的60%~120%,每月15日前全额发放。
2、企业为支付本企业职工而发生的各种福利性质的支出。
包括:各种津贴、补贴,职工福利费,养老金,失业保险金,工伤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生育保险等。各类津贴一般按支付方式确定,但也有按“工龄津贴”等项目计发。职工福利费是企业向职工支付除工资外的各种社会保障费用。职工福利费直接计入本企业财务费用,一般应在工资薪金中扣除。职工福利费要同时考虑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残疾而得到医院和有关部门诊治、补助和救济费等所需。
3、员工享受养老保险。
对于在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员工,企业应当为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职工退休后,企业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发给其养老金,同时,国家对劳动者退休金的标准有相应的规定,例如,企业工资总额中,职工退休工资总额为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但其月均个人应缴纳部分,不属于递延型人身保险费,属于在职员工工资总额,企业应按照工资总额的5%-10%作为基本养老保险费交纳标准,属于离退休员工养老金应交纳金额的一部分,不得计入个人账户。企业应当将职工退休时领取养老金比例与职工工资总额平均比例相比较,并根据这一比例确定员工退休后领取养老金待遇的具体数额。
4、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公司发放给员工个人的福利所需费用不得在工资外列支。

因此,企业在制定年度工资薪金计划时,应合理安排支出。计算员工的工资薪金应将其作为公司固定或可扣除的项目计算,包括:劳务费、丧葬补助费、抚恤金、安家费等。对于因企业生产经营需要,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为员工办理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特殊工种劳动保护服务支出可作为该项目核算。对于公司规定为员工办理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生育津贴的,可作为该项目核算。
5、按照税法规定应当由公司承担的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及其他各项福利,包括住房公积金和职工互助补充保险等。
这些补贴主要包括:住房公积金和职工互助补充保险补贴。具体内容可参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办法》的通知(国税函[2006]664号)第九条。这里的住房公积金,指企业按国家规定为本单位实行住房制度的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职工互助补充保险,是指企业为本单位实行保险制度的职工缴纳的补充保险,主要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不包括养老保险的补缴。个人住房补贴是指个人缴纳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自住房的部分。
6、因上述费用产生,发生于购买社会保险后。
同时,职工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按规定计入职工工资薪金,并由职工个人负担。基本养老保险为个人缴纳部分,缴费基数为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失业保险为个人缴纳部分,缴费基数为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缴费基数为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50%以下缴纳部分,缴费基数小于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60%时,不缴纳失业保险费,按上年同期职工工资总额计征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缴费基数大于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平均水平时,不缴纳医疗保险费。
7、劳务费用包括了工资薪金和奖金以及其他福利支出(如:加班费)等,其发生情况根据相关规定应计入职工薪酬成本。
劳务费用主要包括劳务派遣费和非派遣工资费。在劳务费用中,派遣工资费属于对生产经营有重要影响的人员提供的服务性质的劳务收入。非派遣工资费属于服务性质,即公司提供劳动服务,而非劳务提供,是与本企业无关的费用属于成本范畴。例如,公司为从事营销工作而与其签订长期服务合同,则应按其所提供服务性质确定其直接费用。此外,为履行劳动合同而向职工支付福利费(如:企业对员工进行体检而支付的体检费、工会经费、职工生活费以及为职工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也应按其发生情况确认为职工薪酬成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