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成本是企业在招聘和培养员工的过程中所需要投入的成本,在实际操作情况下,企业往往无法准确计量人力资源成本(HR),那么根据《公司会计准则第18号——人力资源成本》,人力资源成本包括以下项目:基本工资;员工基本工资(或称工资福利);奖金福利费;津贴和补贴;工时工资、补贴、加班工资。加班补偿金、抚恤金、失业保险金、工伤保险待遇以及住房公积金。个人消费支出(含税金)或补偿;其他与用工有关的支出。主要为保险费、福利费;劳动保护用品和劳动工具以及用于员工的社会保险。

1、基本工资

指企业根据员工的个人技能和工作年限,按其所从事工作,以支付其工资,以其服务年限为工资标准计算出来的工资总额中一种体现其能力或技能水平的工资总额。由于劳动力市场工资水平不断提高,因此劳动力市场工资收入不断增长。按照市场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出来的工资总额是劳动用工单位的最低工资标准。企业为了保证劳动者在工作期间,其劳动报酬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通常会根据劳动法所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或劳动保险、福利等方面的待遇而确定工资数额,并根据一定时间后由劳动部门调整或按照本企业工资总额进行调整。

2、奖金福利费

是指企业按一定方式向职工发放的货币性奖励、福利性补贴、职工教育经费、职工工资以及与其生产经营有关的其他支出。主要包括: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职工医疗互助基金、职工教育经费以及其他与职工劳动直接相关部分。对一些需要以现金支付的福利性补贴。如职工食堂补贴;职工医疗互助基金;职工教育经费等。

3、工时工资、补贴、加班工资

在现行的《劳动法》、《工资支付暂行规定》中,对工时工资、补贴和加班工资有着明确而详细的规定。对工作时间计算没有明确规定,但是大部分人都知道每个人每天上班多少时间,不能超过多少小时。对于特殊工种和岗位不能计算工时工资和补贴。但这并不意味着加班工资就不会计算在工时工资里面。因为有些特殊工种岗位可能需要比较长时间工作并经常工作,所以企业在不能正常地支付加班费的话,那么公司需要对这些员工支付较多的工资,这将导致公司在计算员工奖金时,没有包括这些加班工资所需支付的加班费用。同时这些特殊工种也是劳动法禁止的,因此加班工资计算存在一定概率会计入到成本当中。

4、加班补偿金、抚恤金、失业保险金及住房公积金。

加班补偿金是企业在为员工提供各种福利的同时,支付给员工的一定金额的补偿费,通常由工资总额中扣除。抚恤金是指对企业因生产经营困难或事故伤害、职业病致残而给员工及其家庭造成的特殊待遇和慰问,根据当地有关规定发放。失业保险金是指对企业因生产经营困难或事故伤害使公民因失业而造成生活无着或生活有困难进行救助的费用。住房公积金是指用人单位依法为在职职工缴存或者由职工个人缴存的、可作为工资计发基数及按月支付利息。这些费用都应纳入员工工资中,并列入公司的总成本中,作为企业的工资构成部分进行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