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持成本是企业为了满足管理和生产需要而对所需的人员和资源所需要支出的费用。维持资源的投入通常包括基本工资、津贴以及各类福利。其中,基本工资是对工作岗位要求的固定成本;津贴包括按国家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发放的津贴和补贴;福利主要包括社会保险(或社会保险关系转移费用)、住房公积金等。本文主要从维持成本中探讨人力资源控制中维持成本方面研究如何更好地进行防范。维持投资(international proposal, IEP)是指企业为提高其人力资源效益,在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时所需要投入的资金、资源及管理能力等,以保持其竞争优势。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为了保障自己的生产效益,需要采取措施对人员进行有效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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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严格控制人员工资
企业应严格控制人员工资,防止出现人员过多而导致的成本过高问题。所以从管理的角度来讲,应对人员的工资进行合理控制。首先采取岗位责任制和奖罚制度来规范人员工资。实行岗位责任制,设立岗位责任到人,将各岗位职能量化分解到各岗位,责任到人,同时明确各自的职责和权利,对每个岗位提出明确的要求去完成。对于完成任务指标不达标的人实行处罚或问责。在发放工资的同时也要按照一定的标准进行考核和工资调整。其次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工资分配的监控。要对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控制人均工作量;要提高工资档次;要提高提成比例;要严格工资发放范围;要增加绩效奖金等。通过努力,既降低人员工资所需费用及其他管理成本支出;又保证了员工福利待遇符合企业发展理念和利益要求;还为员工提供了一个有发展空间和发挥个人能力的舞台。
2、实行弹性工时制度以及加班补贴
根据《劳动法》、《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工资支付暂行办法》等规定,用人单位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其中,每天工作时间最长不得超过4小时,每周累计工作时间原则上不超过40小时。其中轮休的休息日内不得安排补休。法定节假日及公休日参照国家有关规定安排劳动者休息的待遇。《劳动法》第36条第(一)项规定,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但每月不得超过40小时;因特殊原因不能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度的,应当采取适当措施保障劳动者的休息时间。不能安排加班的企业应该制定并实行相应措施。如果员工需要连续工作更长时间并且没有特殊情况应给予休息而导致企业正常生产活动受到影响的应当得到相应补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工资支付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用人单位需要延长工作时间时,要与职工协商同意并报工会和有关部门批准。加班补贴是指企业为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和完成生产任务而支付给职工或额外劳动报酬的一种津贴形式。也称为计件工时或者计时工资制度(也叫计件工)是指职工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内完成一定工作任务得不到报酬。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或企业规章制度的情况下依法给予处罚。因此该费用一般包括两种情况:(1)加班工资;如果劳动者不能及时提供劳动或者提供正常劳动又未超过国家规定的数量或者标准工资时,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其补足劳动者生活费:在法定最高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百分之五十的工资报酬;星期六、日或者我国劳动定额标准超过国务院规定休息休假天数而未支付工资等情况造成实际发生薪酬支出是导致企业成本费用增加的主要原因之一,也是一个比较重要并且不可避免的问题。因此需要实行弹性工时制度和加班补贴等政策对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增加生产成本起到了有效控制作用,同时也有利于建立劳动关系和谐社会。企业必须采取相应措施来避免此类情况的发生而为职工支付加班加点津贴。

3、合理使用技术工时
技术工时指的是完成特定的生产任务所必须的时间。技术工时通常指的是工人在完成一个基本任务所必须的工作时间(如:完成生产计划、设计、操作、检验等)。按照劳动定额规定,工人每天的技术工时至少为16 h。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40小时;平均每月工作153个小时。另外还要注意的是每天劳动时间不能超过八小时。根据规定,企业正常工作时间内员工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12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五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四小时。根据工时制不同的企业情况不同而存在差异。从管理上来说,技术工时是员工按照劳动法要求其在工作时间内必须完成的具体任务。而非规定。有些企业规定每日工资标准高于国家劳动标准,但如果超出该标准,劳动者可随时提出工资性要求来加班;有些国家规定每天工作不超过三个小时属于正常工作时间范围等。因此很多企业就根据这一限制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合理性进行了技术工时的使用。但如果不合理或故意使用其时长过长即超出了合理范围会导致成本增加或者严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情况。
4、建立员工激励机制
激励机制的建立,能够增强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员工的生产效率。企业应通过各种方式激励员工,使员工主动积极地投入到企业的各项经营活动中。激励机制包括奖金、股票期权、提成和其他形式。对员工激励方式的选择应遵循以下原则:从成本和效益出发;建立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在充分尊重员工的基础上体现公平公正,使员工与企业同发展、共进步;让员工在企业发展过程中实现自身价值和社会价值。要充分发挥员工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实现员工收入与企业效益同步增长是许多用人单位选择员工的主要原因之一。因此也应当考虑对员工进行激励。一般企业采取多种激励方式:(1)工资奖金激励:在企业利润中留成部分作为工人工资支付给职工;(2)奖金:在工资总额之外为员工购买意外伤害保险、住房公积金、企业年金、法定疾病保险金以及医疗保险等法定待遇;(3)物质奖励:可以采用直接奖励、劳动保护以及其他特殊形式。如可对技术工人进行培训以提高技能、增强体质、增加知识、开发新产品等方式进行奖励。增加奖励不仅体现在物质上的激励还体现在精神上。物质奖励一般是对员工提供劳动所必需的物质条件方面;但是要注意物质奖励不能与工资和福利待遇相混淆。要做到精神上奖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奖励要有度,而且必须与其价值挂钩、以实际行动为员工服务,让他们感到受到尊重和关心。同时要注重对员工精神、物质方面的奖励;对于违反职业道德或有损害组织形象者应予以严厉处罚;对于造成不良后果者或触犯刑律者进行严厉处理,使其有所忌惮;对于企业行为中产生不良影响者,应依法追究责任,并给予相应党纪或政纪处分和经济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因个人利益放弃工作及不服从管理安排造成重大损失和恶劣影响以及在错误言行中起到恶劣影响的员工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