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钢铁行业快速发展,人力资源成本成为影响企业盈利的重要因素。但是,钢铁行业的人力资源建设和管理水平较低,导致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出现了人力成本过高和“招不到人”“用不好人”等现象。调查显示,我国钢铁行业人力成本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为1.6%、处于中等水平。因此,如何科学合理地管理企业的劳动力与物力资本是保障钢铁行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为全面掌握我国钢铁制造业劳动生产率及其人力资源成本情况,促进钢铁产业链高质量发展,2023年3月以来,中国冶金工业协会按照国家发改委《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要求和《中国制造2025》关于“健全以信息披露为核心、以激励约束为导向、以信用管理为基础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以及“建立覆盖企业全生命周期的数据收集整理及统计分析体系与方法”等工作要求,对钢铁行业全部11个重点城市企业开展了全覆盖式人力资源成本调查。

一、调查内容

本次调查内容包括:企业的基本情况、主要人员构成和结构、岗位设置、人员招聘与配置等。企业基本情况是指本企业的全称与业务范围。主要人员包括:职工总数(不含农民工);职工人数(含农民工);在岗职工人数(不含农民工);平均年龄在31岁(含)以下(如表1);职工工龄。工资总额是指企业为实现本企业效益目标而支付给职工的工资总额。其中,“工资总额=职工平均工资+奖金”;“支付给职工工资”部分包括工资及其相关税费;“工龄工资”包括工资及其相关税费;“发放给职工工资”部分包括工资和福利(如图1)。每个岗位设置情况包括岗位设置数量(岗位数量按照该生产系统已有的最大工艺装备)、从业人员人数和用工数量两部分。

二、结果分析

调查结果显示,规模以上钢铁企业人力成本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为1.6%,与2018年相比基本持平;人均劳动生产率为5.4万元/人,低于全国平均水平0.1万元/人;人均月营业收入5.8万元,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万元/人。在所有钢铁企业中、2023年平均工资水平较2018年增加了2000元/人。同时,大部分企业均达到或超过了公司人力资源政策制定的目标——降低员工社会保险缴费比例要求。此外,工资结构中基本工资、奖金比例也有一定程度的提升,工资水平为6.1万元/人—8.2万元/人/月,增幅分别为7.8%、8.3%;企业成本支出主要是对生产费用占用较大等原因导致生产成本提高。但大部分企业对员工的薪酬与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存在一定程度的正相关关系,仅有3.3%企业采取了不同程度补贴职工,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对员工薪酬与企业整体盈利水平相匹配的理念。2018年受宏观经济影响,钢铁行业面临一定困难,但在钢铁行业中拥有一定优势并保持稳健发展。调查结果显示,2018年11个城市平均每百人完成销售收入达356.3元,与2016年相比平均增加7.8元/人。

三、建议与对策

根据上述调查结果,我们提出以下建议:一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开展多形式、全方位、多角度的宣传活动,提高企业对用工成本分析的重视程度,进一步扩大和加深社会各界对钢铁行业人力资源工作情况的了解和认识。二是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完善引才引智机制,在政策层面加强顶层设计并采取切实措施加大对各类人才的吸引力度,形成与国际接轨、充满活力、具有竞争力的人力资源队伍建设体系。三是推进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建设。要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提高人才能力素质,大力培养和引进先进科技水平高、技术能力强的复合型人才和行业紧缺人才等,促进企业更好地履行社会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