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两个务必”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要求,在2023年组织开展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突出问题和基层党建重点难点问题,不断推动党建工作走深走实。市人社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振兴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改革创新、攻坚克难、狠抓落实;强化党建工作统领地位,全面提升党的建设质量。坚决扛起政治责任,坚持党建先行标准,充分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作用;提高机关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推动人才强企战略深入实施。为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在各基层单位得以实践。

一、强化党建工作统领地位,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切实提高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确保把党建设成为始终走在时代前列、人民衷心拥护、勇于自我革命、经得起各种风浪考验、朝气蓬勃的坚强战斗堡垒。市人社局党委始终坚持党对人社工作的领导这一根本原则和根本制度不动摇。始终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强化政治引领作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党支部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基层党组织主体责任清单中第一项就是“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的主体责任和工作措施。党组书记认真履行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党委切实发挥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局主要负责人亲自抓重大问题的决策部署和工作;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推进落实。对全局进行统筹协调、督促指导、检查考核等工作制度,确保党建工作要求落到实处。把党的政治优势转化为科学指引和有效途径,为实现人社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组织保障。人社局党委将“两个维护及重大任务亲自部署;一个党支部就是一座堡垒;一名党员就是一面旗帜”作为支部的庄严承诺,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始终在思想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断增强贯彻执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的自觉性坚定性、自觉性、坚定性。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严格执行党必须遵守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行动;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切实把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位,将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贯穿到各项工作之中。结合人社局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党对人社事业全面振兴

二、践行“人民至上”理念,落实就业优先政策

2023年,市人社局党组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严格落实就业优先政策,围绕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突出重点群体就业创业;加快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提高政策资金扶持力度等方面,对困难企业开展了有针对性帮扶工作。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全市累计发放各类失业保险金79.88万人,发放失业保险金239.85万人。城镇新增就业2.47万人,失业率2.76%。全市城镇登记失业率0.91%。城镇新增和失业人数均比2018年分别下降0.9%和0.7%。

三、加强就业服务体系建设,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为深入推进新时代东北振兴发展,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实施劳动关系和谐促进行动计划为抓手,充分发挥劳动保障监察职能作用。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深入实施《辽宁省关于促进和保障劳动关系和谐的若干规定》《辽宁省进一步促进人力资源开发和劳动者权益保障办法》《辽宁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提出的各项措施。积极做好稳定劳动关系工作。一是大力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政策,确保监督检查执法全覆盖;二是切实做好服务工作;三是切实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四是不断优化劳动关系协调工作。建立劳动争议快速处理机制;五是提高劳动监察队伍建设;六是做好劳动保障宣传培训工作;七是加强劳动关系纠纷预防工作;八是做好劳动争议调解工作;九是做好信访案件化解工作;十是建立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十一工作;积极参与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在创建工作中,强化工作措施。加强基层党组织自身建设,提高基层党组织组织力和战斗力,充分发挥党员在劳动关系中的先锋模范作用,激发党组织活力,发挥党组织引领作用,加强劳动关系管理等各项建设,营造和谐稳定人力资源市场环境,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发展!下一步市人社局将继续坚持以党的建设为统领,积极开展党员教育活动,深入推进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不断提高党建各项业务工作质量水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对东北振兴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引领新发展理念;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抓手,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推进新时代工会工作改革创新发展;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结合党建工作实际制定了《沈阳市深入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实施意见》《沈阳市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政策文件,进一步完善了我市和谐劳动关系建设机制各项制度措施及

四、保障群众合法权益,推进民生保障工作。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建设“创业、创新、生态、文化、活力”新长春的战略部署,全力打造“人文长春”品牌。积极营造创业创新氛围。大力开展全民参保行动。积极推进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2023年底完成全市单位参保缴费基数调整及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等各项社保待遇确定工作。落实国家阶段性降低企业社保费率政策。为企业减负超10亿元、发放再就业资金1.5亿元人民币。

五、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人才工作发展

不断优化人才发展环境。结合人才发展实际对职称评审等重点工作开展专项督查。同时也加大对基层单位下放职称评审权工作的监督力度。对全市人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在推进人才工作中,要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大力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快构建我市人力资源服务体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优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限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如对“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审核认定”的事项不再进行部门间的重复审核环节;对在国家、省及市文件规定基础上进行修改的,由国家人事部门修改并发布;申报材料内容及形式齐全且符合要求的证明材料全部予以出具;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回执;现场审查完毕的应当当场或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技术审查决定;需要提交相关材料原件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提交至指定地点;由受理单位直接办理完成。同时还取消了对项目申报人员现场确认及对有关材料原件的审查工作。

六、创新党建方式与服务效能,提升服务能力水平

一是创新工作方式,通过搭建“一网通办”平台,推动实现全市人社业务“一网通办”。充分发挥公共服务平台优势,在人社窗口设置综合服务台现场办理和网上办理、自助服务、预约办理、延时办结、邮寄送达业务;开通“延时服务”电话接受咨询、接受投诉业务。二是加强便民服务。通过市政务大厅“一窗受理”和各服务窗口引导服务等措施实施“减证便民”改革措施,减少办事人员等候时间。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及服务机制;通过“网上办事”平台,精简办事材料、优化办事流程,压缩办事时限和办理环节;对政务服务事项集中办理流程再造;推动窗口实行事项办理时限压缩5%以内,推行事项办事时限压缩75%以上的目标。压缩办理时限,实现了行政审批服务零差错的目标;通过实行一网通办的服务模式来减少群众办事次数。提高了办事效率,节约人力成本;释放了管理效能。三是通过开设社保公共服务窗口、业务自助服务区、“12333”咨询等多种形式为群众提供办事指引服务以及免费午餐等服务活动多达120次。让服务更有温度;将更多民生实惠落到老百姓的获得感上来;受到群众的一致好评!

七、加强队伍建设,增强干部队伍的凝聚力。

加强对机关党建工作的指导,积极开展机关党建工作业务指导,规范了各支部工作运行机制。建立了党员“亮身份”制度;加强机关党员教育管理;开展了以“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为主题的系列主题党日活动及支部书记讲党课活动。通过开展学习、党员党性锤炼和政治学习等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全体党员的党性观念和宗旨意识。强化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三会一课”等制度,坚持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党员干部学习教育活动;坚持每月一次学习制度;坚持每季度一次支部书记述职评议的工作机制;每季度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对党员实行一月一考核;每月开展一次党员评议,每年进行一次考核结果的通报;每季度进行一次党员述职制度等;定期组织干部职工开展交流谈心活动;建立党组织与干部之间定期交流机制;坚持民主生活会制度;严格遵守《党章》党规党纪等党内法规;始终保持党员党性原则,始终坚持群众路线及严实作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