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基本情况
企业A为电子产品制造企业,成立5年,年利润约500万元。因快速扩张导致设备采购频繁,现金流压力大,且未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实际税负率高达25%。
2. 政策误用
未申请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制造业可抵税300%)及小微企业拆分优惠(年利润≤300万可减免60%)。
| 筹划措施 | 操作路径 | 节税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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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 归集研发投入并立项,申请300%抵税 | 800万利润税负从200万降至45万 |
| 2. 拆分小微企业 | 将设计部门独立为个体户(核定征收),转移200万利润 | 综合税负从50万→5.8万 |
| 3. 区域性税收返还 | 在海南园区注册子公司,分流业务享受30%-50%财政返还 | 税负降低40%以上 |
| 4. 成本票替代方案 | 通过灵活用工平台代开居间费发票(税负6.72%) | 解决缺票导致的利润虚高问题 |
1. 合规性:避免虚开发票(如案例中甲企业因代开120万发票被认定违法)。
2. 动态调整:需随政策更新优化方案,如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年限选择。
通过上述筹划,企业A综合税负可从125万降至25万,政策利用率从30%提升至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