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经济社会发展的角度来看,随着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社会人口流动越来越频繁,劳动力是社会发展的重要资源。人们为生活工作、获取物质利益,而在此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社会需求人力资源。如何有效地满足这些需要成为目前及未来一段时期内劳动人口增长、就业、收入和消费水平提高和经济稳定增长的需要。因此,国家一直将劳动力供给作为发展最基本的需求来加以引导和规范,并要求各地区制定和完善最低工资标准。而人力资源管理中所说的人力成本往往是指公司为完成一定经济目标所支出的全部人力成本,其中包括企业对员工生产、生活及工作条件所需要经费、福利、保险及相关费用等。可以通过不同形式来实现基本平衡:按劳动者服务期获得劳动报酬的差额;按劳动者本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由用人单位缴纳或者缓缴;依法应当由劳动者个人负担或减轻支付给其最后一笔工资而未尽到相应义务的费用等其它劳动条件下。

1.如何计算员工的基本工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资支付暂行条例》,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的劳动者本人的工资收入为劳动者的全部工资收入。如果一个企业的基本工资为2000元,那么,企业员工的基本工资为2500元。企业职工享受带薪年休假以及国家规定的各项福利待遇,以及企业应支付的各项工资待遇等不应计入基本工资。如果企业职工未享受国家关于养老服务、优抚及其它社会保障待遇,以及国家规定不得扣除个人所得税等福利待遇,企业不得支付职工个人应由保险公司承担的社会保险费用等,应视为职工应得工资待遇。

2.按劳动服务期获得劳动报酬的差额,也就是员工为完成一定的工作目标而支出人力成本吗?

答: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以放弃劳动权利、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等为由,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法律、法规规定用人单位不得扣留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驾驶证;此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应当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此外,有些地区已经将企业依照合同约定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作为人力成本支出之一了。如按劳动服务期获得劳动报酬的差额,是指员工为满足一定期间内工作要求而预先支出的。这个与企业根据实际需要对员工进行专业培训是不同的概念。

3.社会保险费的缴纳问题: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扣缴或者缓缴社会保险费。”不按时足额缴纳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逾期仍未缴纳的,对缴费基数、缴费比例和缴费时间等予以调整;对缴费总额中低于最低工资标准部分,全额加收滞纳金;对用人单位拖欠养老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或者补缴社会保险费期间欠缴的养老保险费或者补缴社会保险费金额低于最低工资标准部分,按月计征滞纳金;超过最低工资标准缴费期满后,仍未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用人单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代扣代缴。”

4.最低工资标准的制定会给企业造成怎样的影响?

最低工资标准的确定直接影响企业正常经营活动,特别是对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可有效减轻企业的负担。最低工资标准的确定,应充分考虑劳动力市场供求状况以及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水平与劳动力市场价格的联动关系。一般情况下,最低工资标准一经确定,即由最低工资标准决定其适用范围以外地区的具体工资标准。这就给政府提供了统一指导和监管的空间;同时应充分考虑当地劳动力市场工资水平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以及当地劳动力市场供求状况等因素,在确定最低工资标准时应充分考虑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工人最低工资待遇水平。而最低工资标准的确定和调整也是政府综合考虑本地实际情况、充分考虑社会发展需要和职工承受能力而制定有针对性地政策法规的一种体现。

5.员工福利待遇应当如何计算,怎样获得最高限度呢?

企业应将员工福利与其生产、生活条件相适应,以保障员工正常的工作与生活。首先是员工的医疗保障,它包括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及生育保险等。其次是职工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等。再次是住房公积金(或住房补贴)。另外企业还要建立员工补充医疗保险。当然,企业也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建立补充医疗保险或企业补充医疗保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