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是企业重要的用工形式,主要以“临时性、辅助性”岗位为主。近年来,我国越来越多的企业用工需求逐渐转向劳务派遣制来降低用工成本,对劳动力进行合理分配以提高经济效益。人力成本核算在企业经营中占有很重要的地位,在劳动力成本中也是占比最大的一部分。人力成本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其在核算时应结合不同用工模式和特点选择合适的方法与手段。不同行业和规模劳动力数量的需求变化可以导致劳务费、工资、福利等多种支出形态及具体分配方式,因此必须综合考虑劳务派遣业务过程中产生的各项成本项目,并结合企业人力资源部门以及劳务派遣单位对人力成本分摊方案及其他相关政策作出合理调整。劳务派遣经济核算时要结合相关业务流程加以处理。

一、用工方式

用工方式包括“临时性”用工和“辅助性”用工。由于其工作内容不同,相应的服务机构不同,为使企业更好地控制用工成本,必须结合具体用工形式来考虑不同的用工方式。从人力成本的构成看主要有两类:一类是工作岗位性质导致的人力资源支出占比过高;另一类是工作岗位以外原因导致的人力资源支出占比过低。根据我国相关政策规定,企业应当按照实际工作岗位数量确定劳动工资标准并支付报酬,且为实现用工目标不得低于当地最低标准。从实际工作经验来看,一般劳务派遣公司对于临时性、辅助性岗位要更加重视。从成本测算方面来看用工方式也是分为临时性(短期)派遣岗位与非临时性(长期)派遣岗位两种:临时性岗位以派遣机构出具的临时性、辅助性或替代性岗位人员为主要计费对象;非临时性岗位以接受其他劳动者派遣而非直接给付报酬为计费对象;季节性(全年)派遣岗位以提供短期服务且按周或小时结算报酬为劳动内容的企业为主要计费对象。

二、劳务派遣的用工成本核算方法

劳务派遣所需的费用与人力资源相关,包括相关的管理费、税金、福利费等。通常情况下用人单位支付给派遣单位的经费是根据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协议来确定。此外,派遣单位还需要支付一定的员工管理费用。员工管理费用包括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福利费等。人力资源费用一般包括培训和薪酬支出,也可称为“劳务派遣”经济核算项目。

三、劳务派遣单位与派遣员工的关系(表1)

劳务派遣单位在承担员工实际岗位需求的同时,也应承担员工工作时间、休假补贴、社会保险等成本。其费用分摊原则为:(1)劳务派遣单位根据对劳动者的用工需求与能力确定最优的用工方案,并综合考虑各项成本因素,将所有员工的薪酬分配到最终完成工作的部门。派遣员工必须要在该部门工作、完成工作职责,并在一定时间内离开该岗位。派遣员工与劳务费分配比例不能超过劳动合同签定工资数额的50%,即为2:5。具体比例可以根据实际工作量及企业业务发展状况进行调整。(2)为减少派遣岗位和工作人员数量,降低劳务派遣单位用工成本,可考虑将劳动合同签定工资数额从2个月变为10个月或12个月甚至24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