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税收筹划

一、组织形式优化

1. 公司制与合伙制选择

  • 公司制管理人需缴纳25%企业所得税,投资者分配时另缴20%个人所得税或企业所得税。
  • 合伙制采用“穿透纳税”,管理人层面不缴税,自然人合伙人按5%-35%累进税率或核定征收(部分地区低至5%-10%)。
  • 2. 离岸架构运用

    通过QFII或离岸基金结构可降低税负,利润在低税率地区结算。

    二、税收优惠政策利用

    1. 企业所得税减免

  • 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政策可降低税负。
  •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符合条件的可免征企业所得税。
  • 2. 地方性优惠

    部分地方为吸引基金入驻提供税收返还或减免。

    三、收益分配与交易策略

    1. 收益类型规划

  • 股息红利可享受居民企业间免税政策。
  • 资本利得需按2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但可通过亏损抵扣优化。
  • 2. 交易时机控制

    合理选择分红或退出时点,利用税收递延政策。

    四、合规与风险管理

    1. 税收协定应用

    跨境业务需关注双边税收协定,避免双重征税。

    2. 税务机关沟通

    提前咨询政策口径,确保筹划方案合法合规。

    五、工具与结构创新

    1. 子公司或SPV设立

    通过分拆业务至税收优惠地区子公司转移税基。

    2. 员工激励税务优化

    绩效收益可通过递延支付或股权激励降低个税负担。

    综上,管理人需动态结合政策调整策略,平衡节税与合规性^[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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