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单独计税
计算公式: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税率按奖金÷12后的月均额确定)^[1][2][7]^。
适用场景:年终奖较高而综合所得较低时,可避免并入综合所得后跳档至更高税率。
示例:6万元年终奖单独计税,税率为10%,需缴税5790元。
2. 并入综合所得计税
计算公式:应纳税额=(综合所得+奖金-6万元-专项扣除等)×综合所得税率-速算扣除数。
适用场景:综合所得较低(如扣除后适用税率≤10%),合并后可能更省税。
3. 拆分计税(最优方案)
将奖金拆分为两部分:一部分单独计税,剩余并入综合所得。需计算临界点,使两部分均适用较低税率。
示例:5万元年终奖拆分3万元单独计税(税率3%)、2万元并入综合所得,总税负比单一方式减少1880元。
年终奖在6个临界区间(如1.8万~1.93万、54万~6.02万等)时,多1元可能导致多缴数千至数万元税。建议:
1. 个税APP操作:汇算时在“工资薪金”页面点击红色提醒,选择计税方式。
2. 时效性:单独计税政策延续至2027年底,需在年度汇算前完成选择。
总结建议:高收入者优先拆分或单独计税,低收入者可合并;务必检查是否落入盲区^[4][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