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年一次性奖金的税收筹划

一、计税方式选择

1. 单独计税

计算公式: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税率按奖金÷12后的月均额确定)^[1][2][7]^。

适用场景:年终奖较高而综合所得较低时,可避免并入综合所得后跳档至更高税率。

示例:6万元年终奖单独计税,税率为10%,需缴税5790元。

2. 并入综合所得计税

计算公式:应纳税额=(综合所得+奖金-6万元-专项扣除等)×综合所得税率-速算扣除数。

适用场景:综合所得较低(如扣除后适用税率≤10%),合并后可能更省税。

3. 拆分计税(最优方案)

将奖金拆分为两部分:一部分单独计税,剩余并入综合所得。需计算临界点,使两部分均适用较低税率。

示例:5万元年终奖拆分3万元单独计税(税率3%)、2万元并入综合所得,总税负比单一方式减少1880元。

二、避开“盲区”陷阱

年终奖在6个临界区间(如1.8万~1.93万、54万~6.02万等)时,多1元可能导致多缴数千至数万元税。建议:

  • 调整奖金至临界点以下(如1.8万元而非1.8万元);
  • 超出部分通过工资或福利形式发放。
  • 三、操作流程提示

    1. 个税APP操作:汇算时在“工资薪金”页面点击红色提醒,选择计税方式。

    2. 时效性:单独计税政策延续至2027年底,需在年度汇算前完成选择。

    总结建议:高收入者优先拆分或单独计税,低收入者可合并;务必检查是否落入盲区^[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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