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企业都需要招聘人才,在面试中 HR也会被问到是否有必要的人力资源成本。很多企业可能只关心工资多少,却忽略了其它方面的成本支出。比如社保、住房公积金、带薪休假等等,这些都是影响员工工作效率的因素,如果员工不积极工作或经常迟到或早退,很可能被扣工资甚至扣奖金。所以也是许多企业不得不考虑的问题,而一个合理的用工方式就会为企业带来一定的效益。但因为没有正确计算造成用人成本的高低不等。那么企业该如何计算呢?一般都有两种方法:一种是人工成本法:按照工资基数、工时等标准扣除一定费用后的数额来核算公司;另一种就是根据劳动法计算职工薪酬。在计算人工成本时可能涉及到员工薪资,这个涉及到公司实际运营中所产生的经济利益问题:(1)工资=应发薪酬-各种社保费及公积金。

1.应发薪酬=应发薪酬-各种社保费及公积金。

应发薪酬=工资总额+各项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个人所得税-各项社保费率+工伤保险费率(工伤保费不需要)+个税及附加=应发薪金÷(1+个人所得税)-公积金×40%。如果有三个缴费基数、两个缴费基数之和需要以个人收入总额为基础才能确定应发薪酬。所以在计算职工薪酬时要看四者之间怎么相加才是最合理也是最划算的?如果以个人收入为基础(比如月薪)那就要参考国家及公司出台的有关政策,而如果以企业性质为基础(比如按项目分成)那就要参考行业内及行业外企业公布最新的数据。那么应发薪酬如何取呢?应该按月度、季度、年度终了等确定应发薪酬额度。

2.各种社保费及公积金的费率根据国家规定可在8%~12%之间浮动。

如按照每月基本工资、年终奖金、税前奖金等)来计算,基本工资=实发薪酬-绩效奖金-各项社保费。其中社保费一般是指国家规定的各项社会保险费或住房公积金缴纳的费用(以国家规定为准)。而个税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制度和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制度的相关规定计算,个人所得税以个人实际缴纳的个税为计税依据。根据各地区的实际情况和要求来看可根据当地规定执行或按照不同地区实行不同标准。其中住房公积金每月固定缴存比例为本人及配偶上年度月平均缴费基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公积金缴存基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个人年度最高计息缴费基数为本人上年度月平均个人月度实计息缴费基数为本人上年度月平均个人年度最高计息缴费基数*该地区职工月平均个人个税起征点调整至3500元》当地社保费用标准由国家统一规定。

3.工资总额=工资总额×工作年限,如员工工作年限超过12年,则按12年计算。

对于员工入职的时间,有些企业以月为单位进行统计。而每个月计算的薪酬总额,与每个员工对应的工时,平均工资等有关。员工加班较多,工资就会偏低,但如果加班都是为了完成企业经营目标的话,公司对其激励是比较大的。如工资总额为1万元或更高时,则加班工资等于1*12=5000元。这个不能作为计算工资总额的标准,因为这样会造成很大利润流失。对于新员工招聘或岗位招聘人员的入职时间没有统一规定,不同情况下也需要用到不同的计算方法;比如同一个新进员工入职后在其岗位上工作满1年后再参加正式工作,那么需要将该新进员工从事企业岗位时所耗费过的时间平均分摊给原岗位每一位新员工做满1年后计算出他每个月所需要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和社会保险等额(建议企业可以给新进员工建立个人综合信息档案或者进行职业培训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