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企业中,随着人力资源成本的日益增加,其作用也逐渐增强。目前比较普遍的人力资源成本计量方法主要有工资、福利待遇和其它。对此展开讨论。在我国,许多企业在制定企业人力资源成本核算办法时,通常采用成本计量法和费用加计法两种方法。在我国企业中最常用的人力资源成本计量方法有直接成本法、间接成本法和劳动法)法。

一、直接成本法

直接成本法是直接以人的直接人工和直接费用为计费基础,按照一定的方法计算出成本的方法,即直接成本法。其计算过程是:计算人员费用、劳动成本和间接费用三部分在一定范围内之和为本期费用;然后按三部分费用之和乘以一定费率率计算出本期费用;最后,按照费用的发生额与本期费用之和除以一定费率率率计算出本期费用的最终金额。与直接成本法相比,直接成本法更准确、更经济。直接成本法通常不是直接计算人力资源的最终成本;直接成本法不仅可以为人力资源的成本核算提供可靠的基础资料,而且对于明确划分企业人力资源成本之间的关系具有重要作用,所以许多国家和地区都采用这一方法来划分企业人力资源成本。

二、劳动法法

劳动法法是在计算企业人力资源成本时最基本的方法,它是根据《劳动法》及相关法规规定来计算企业职工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等相关费用的一种重要核算方法,它可以准确反映企业人力资源使用和管理的真实成本情况。其主要原理是根据《劳动法》及相关法规规定在确定相应成本基础上分摊至劳动人员工资表内并计算其费用,从而反映企业人力资源的真实成本情况。该方法具有较为简单直观、成本核算清晰、结果反映准确等特点,但劳动法属于一种间接成本计算方法,它也是在传统的直接成本法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一种新的核算方法。它所采用的成本计量手段与之前三者相比有很大地变化:首先是采用了间接成本法作为计算费用的基本计量方法,不再把费用与工资直接挂钩;其次是不再区分于其他人力资源投入直接计算;最后是将直接法中包含着的费用分摊方式改为分项分摊方式并明确了各自所占比例。同时,劳动法还增加了对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福利待遇等事项作相关规定。

三、薪酬成本法

薪酬成本法是以薪酬作为人力资源成本的主要计量方法。薪酬成本法是指在企业的人力资源中直接或间接费用的计算方法,以所需的直接费用作为计算薪酬成本的基础和关键依据,计算薪酬成本的方法包括定额加成法、加权平均法、直接费用加计法、成本与效益比率法等。上述方法的基本思路是:首先确定基本工资及其它费用的金额或比率;然后将各项薪酬成本加以计算,出各项薪酬成本总额;最后根据各项薪酬成本总额与各项薪酬成本费用之和乘以其比例,作为确定各种薪酬成本的比率基础。薪酬成本法的优点是不受工资总额计算公式的影响,还能更好地反映劳动力市场供求状况;缺点是受工资总额的影响较大;在计算薪酬成本时还要考虑工资总额与员工实际工资之间的差额和员工期望薪酬水平不能同企业现有工资水平相匹配等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