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成本核算,是企业根据经营目标,对企业(单位)会计年度内发生的与管理相关的各项费用进行分配,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摊销。如一年发生的职工薪酬费用等成本费用,需要在一定时期内计入当期损益,其中包括购买资产、租赁、无形资产的摊销。因此编制《人力资源成本核算表》是会计核算的重要内容。编制人员只需要填写相应表格即可。但是由于人力资源成本表会有很多数据存在错误和遗漏,所以要重新填报才能更好地进行管理和计算。下面将分别为大家分享人力资源成本核算表格模板,方便我们更好地进行数据输入管理和计算分析。

一、《成本核算表》

《成本核算表》填写方法:员工福利费、公司购买保险、职工食堂支出等,主要包括职工工资总额、职工福利费;公司管理人员工资总额、公司行政管理成本费用等。员工薪酬指企业为满足一定条件向员工发放的各种福利。用于管理或研究人员的工资及津贴。一般包括正常工资、津贴、补贴等。计算公式:工资总额=年度实际发放工资总额×(1-加班补贴)/职工薪酬天数×月均工资。其中,企业支付基本生活费、补贴为应向职工支付的现金等形式。职工福利费支出属于职工福利支出。为满足职工工资支出需求,由企业按照月平均工资收入标准向员工支付。【注】在年度终了时需要计算出职工薪酬费用摊销情况及金额等数据。

二、《工作人员薪酬及福利费的税前扣除明细目录表》

该表由税务司制作,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或者提供劳务所实际发生的费用和损失,准予扣除。本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5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工资薪金与个体工商户经营有关城镇土地使用税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5]59号)等相关规定制定。表由税务师事务所填写。纳税人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各项费用,包括工资、薪金、津贴和奖金,职工福利费,安全生产费,工会经费以及其他必要的费用可在税前扣除。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9号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39号第一条中“本通知所称的工作人员是指从事税前扣除项目管理工作的人员”。这里需要注意的内容有两个“津贴”:工资。工资薪金是指企业在法定期限内为职工支付的除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以外的各类奖金、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津贴;企业福利费,是指在年度终了时按照规定发放给职工并与职工个人相关支出合并列出的部分。其计算方法为:工资薪金=(员工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25%+企业年金或补充养老保险。

三、《工资调整明细目录表》

本表用于反映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工资变动情况。主要用于计算企业因工资制度调整而应计提的各项基金、奖金、津贴等各项奖金支出。其中个人奖金按照本单位职工人数计算。工资总额按照本单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有关政策确定。工资调整明细目录根据员工平均工作天数、劳动条件等确定,计算公式为:工资调整明细目录表中,填写的是工资调整明细目录。员工应按月进行月末结算,计算出当月工资总额,并将该数据填入费用列项中,并在附注栏中列出月及明细。如需计算职工实际发放工资时填上对应工资总额。

四、《劳动合同(续签)》

该表格主要反映用人单位为员工办理续签劳动合同的成本,包括但不限于工资费(如需要),以及一次性绩效奖金(或奖金)的支出情况。注意:每个月为1个月,如因提前离职需要重新填写,请在离职当月填写。如果需要将数据导入系统,可以在需要修改数据时直接修改公式。如:需要支付1个月工资,则需要在这一栏中选择为“工资”。

五、《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核算表》

主要内容:纳税人享受子女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赡养老人支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注:本表用于填报在个人所得税中“子女教育”一栏。填报时,一定要填写上一年度内实际发生的专项附加扣除情况。如需要补充相关扣除信息等,请咨询单位会计或税务部门。相关表格请在附件“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中填写。表格填写方法:填写纳税人所在地区填写,完毕后勾选“已扣除”,并且在其他项目上填写“未扣除”。若填写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将会导致在税务机关核实时无法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详细内容可以在本表格模板中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