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人力资源成本核算是企业对人力资源成本进行规范化管理的过程,是对企业人力资源费用结构和规模、岗位配置和人员分配及流动、资金的管理活动以及财务核算等进行全方位的掌握,对企业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且易于控制的一种制度。它是在确定企业工资总额中,为评价、控制和分析劳动力成本结构和规模及其变动趋势,提供决策依据,提供利润分配建议而制订的一种新制度。具体包括:工资总额管理。

1.编制工资总额预算方案,进行工资总额预算管理;
采用工资总额预算方案,将生产经营所需要的各种费用项目逐项列清,同时将各项目的完成时间、完成数量及金额、资金支出成本等情况、现金流量情况作详细介绍,在此基础上,编制出职工工资分配方案,并将之呈报至上级主管部门备案。编制薪酬方案,根据年度工资结构、各专业岗位人员的工作量和考核指标对工资进行核定。通过编制薪酬方案,了解企业的人力资源成本结构和规模。
2.编制工资总额预算草案,形成预算年度报告
编制工资总额预算草案,并经董事会、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向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工会及有关部门报告。根据预算草案以及有关资料,按下列要求编制年度报告:(1)企业年度经济活动情况;(2)企业年度经济业务活动所需资金情况;(3)企业年度生产经营情况;(4)本企业工资总额预算执行情况及存在问题。确定年度报告的内容应包括:薪酬计划年度报告、薪酬成本年度报告及薪资标准年度报告、薪酬成本年度报告、年度薪资调整方案及办法等。编制好年度报告后,将其作为年度审计报告、年度财务报告、相关材料上交公司管理层及有关部门(如劳动、人事、财务)审批使用。
3.编制工资总额决算表,向有关部门报告

根据《企业工资预算管理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20号)及有关规定的编制原则,确定本单位企业职工工资额(不含离退休人员)以及所占比例,并编制决算表,同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决算表应包括各部门及所属单位(以下统称“各部门”)工资总额、本年度企业职工工资总额、企业职工年平均工资、按规定支付给各岗位、各工种职工报酬、其他各项开支和职工福利等情况,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编制出各部门及所属单位各项支出情况明细明细表(附后);应按规定计算出各部门及所属单位职工人均工资总额、各部门及所属单位人均津贴补贴限额和标准,并向有关部门报告。如未按时报送应在年终汇总后1个月内补办相关手续,自补办之日起计算工资总额的调整年限。
4.编报工资总额计划方案及其实施情况分析报告,向主管部门或劳动部门反映;
对工资总额计划实施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总结分析,提出改进措施,督促企业尽快落实工资总额。工资总额的管理一般可分为预算外项目管理和预算管理。预算外项目管理是指在预算的范围内编制预算,在规定工期内支付给工人及其家属,一般不直接支付职工工资;预算之外项目则应以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预算管理可以减少成本费用并节约生产资金,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企业的经营风险。预算中涉及最多的指标是:工资总额、劳动生产率和利润分配数率,以及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率等。
5.按规定提取、使用个人费用。
员工个人发生的与工作无关的费用,如与工作无关的访客、参观、考察、会议、差旅费、业务招待费等不计入员工收入。按规定提取使用职工福利费,包括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等。职工福利费包括福利费、抚恤金、医疗补助金、丧葬补助金等。职工福利费一般应按年度计算、按月计算并及时支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