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成本,又称企业价值或利润计算,是指计算企业创造的价值,即为该企业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所提供的经济利益。按照经济业务目的,可以将人力资源成本分为生产成本、经营成本和财务费三大类。人力资源成本包括:工资、福利和社保。由于人力资源成本种类繁多,本文仅对主要的三种人工成本进行分析。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为了提高生产率,促进产品或服务有效生产和创造效益而进行的人工费用支出。人力资源成本包括工资、福利、社保等各项开支项目,其支出在公司产品经营活动中产生的间接费用即各种税金和各项补贴中列支。

1、工资

工资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为完成各项任务而向职工支付的各种报酬,包括货币性收入(如薪金、奖金、津贴和补贴等)和非货币性收入(如提成、红利、补贴等)。其中,货币性收入和非货币性收入又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加班收入、年终奖金等项目。对于不同层次、不同工种的雇员应该如何划分不同类型的工资标准呢?对于非正式员工来说比较简单。按照《公司法》所规定的法定最低工资标准和《劳动法》、《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薪资标准即可。而正式员工就比较复杂了,其不同工种以及工龄、学历、技术水平等都有不同数额标准,但只要符合最低标准就可以确定工资水平。

2、社保(包括工伤险)

社保包括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工伤保险是企业为职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提供必要的保障而设立的保障,可分为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参保人员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可按规定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同时员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后,国家或政府根据经济业务目的为职工给予工伤医疗待遇的社会保险资金。失业保险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和患职业病而停止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期限,不包括在失业保险期间内。工伤保险指企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而停止享受工伤医疗待遇之前,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而停止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期间发生且不影响原工作年限累计计算应缴纳医疗费用和职业病伤害恢复期待遇情况下发生且不影响原工作年限累计计算应缴费年限享受医疗待遇过程中发生且不影响原工作年限累计计算工伤待遇情况下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和职业病补偿过程中所支付给职工本人或其近亲属的丧葬补助费、抚恤金及一次性生活补助等有关待遇状况。

3、工资差额补差以及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

工资差额补差是指当企业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为了弥补某一职工或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工资差额,对本企业发生工资关系调整时,按规定向职工支付的工资。上述事项一般为企业年度业务核算需要的资料,但由于某些原因,对其范围可作适当扩大或缩小。例如:为了实现员工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在劳动组织管理过程中可能会产生部分费用。如果该费用超过了工资总额控制范围而未能进行有效的经济控制分析的话,就不能为企业所得税申报纳税提供有用的依据。此外劳动组织管理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存在各种与劳动者权益相关的争议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