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灵活用工个税基本规则
1. 纳税主体认定
通过正规灵活用工平台(需具备委托代征资质)获得的收入,个税由平台代缴
个人与平台/企业之间属于合作关系,非劳动关系或劳务关系,按经营所得计税
2. 计税方式

经营所得:收入扣除成本后按5%-35%超额累进税率计税,部分地区月收入低于9.8万元可免税
劳务报酬:未注册个体工商户的自然人按20%-40%税率预扣,需年度汇算清缴
二、合规操作流程
1. 平台选择要点
确认平台具备营业执照、委托代征资质及三级等保认证
优先选择支持完税证明开具的平台(如比安灵工等国资背景平台)
2. 税务申报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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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例:灵活用工平台代缴个税流程
1. 企业通过平台发布任务并支付费用

2. 平台代扣个税及服务费(综合税负可低至3%)
3. 劳动者收到税后收入,平台提供完税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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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特殊情形处理
多平台收入: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需自行申报综合收入
跨地区工作:2025年新政取消户籍限制,可全国参保且个税缴纳地自由选择
如需进一步查询具体平台的个税计算器或申报模板,可通过电子税务局APP的「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模块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