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灵活就业人员社保新政
1. 缴费基数灵活选择:允许在社平工资60%-300%范围内自主选择,适应收入波动特点
2. 参保门槛降低:取消户籍限制,支持异地参保,简化线上办理流程

3. 缴费周期弹性化:新增按季/半年/年缴费选项,困难时可申请缓缴
二、个体工商户税收优惠
年应纳税所得额≤200万元部分,个人所得税减半征收(原标准为100万元),且可叠加其他优惠
三、灵活用工个税征管调整
1. 征收方式优化:
办理临时税务登记的灵活就业者,可按经营所得适用0.5%-3.5%核定税率
未登记人员单次收入≤500元免征增值税
2. 申报便利性提升:

允许分期缴纳个税,适应收入零散特点
平台企业需全面接入税务监管系统,强化收入申报
四、行业规范与监管
禁止地方提供差异化税收优惠,推动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严查平台企业虚假申报,要求MCN机构按月申报达人收入明细
五、专项附加扣除升级
赡养老人扣除标准提高至3500元/月,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扣除提至1500元/月,进一步减轻税负
> 提示:灵活就业者可通过个税APP补充填报新增扣除额度,注意年度汇算清缴时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