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度内容

1、员工入职登记表:包括姓名(或名称)、性别、出生年月日等基本资料。

2、劳动合同书一式四份:一份由本人签字确认后生效;二张双方各执一张作为合同附件保存备查。

3、劳动手册:内容包括公司简介及规章制度等内容。(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4、职工档案管理卡:用于记录劳动者基本信息及相关人事变动情况。

5、社会保险缴费凭证和清单:用以证明用人单位为该人员缴纳了社保费用。

6、其他相关资料:(视具体情况定)。

7、工资发放明细单:以便于核对并及时支付其应得的报酬。

8、工作证:如需办理就业手续的还应提供身份证件复印件1套。

9、考勤记录本/簿子:用来反映员工的出勤情况和加班等情况。

10、解除或者终止用工合同时所必需的证件材料原件以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

11、其它与建立和谐稳定劳动关系相关的文件规定。

二、注意事项

1、所有提交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且完整无误。

2、以上各项均须加盖公司的公章并由法人代表亲笔签名认可方可使用。

三、适用对象

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单位及其分支机构。

四. 流程说明

1、填写《企业劳动关系申请表》,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署同意意见后方可报主管人力资源部门审核备案。

2、将申请表格交至所在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初审盖章审批。

3、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核发统一印制的"上海市职业介绍机构服务许可证",并在证书上注明编号。

4、持此证到当地公共招聘网站注册登录,上传营业执照副本和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的电子照片即可发布职位信息,接受求职者报名面试。

五. 办理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核准程序,予以发证。

六. 法律责任

未按规定的条件和要求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申请或不按规定履行有关法定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取得相应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