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法人作为独立的企业组织形式在法律上被认可。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企业组织的变化以及我国劳动法的不断修改完善,企业在经营过程中与劳动者之间形成的关系也发生了很大的改变,其中最显著的变化就是企业的用工模式由原来的直接雇佣制转变为间接的劳务关系和合作关系。

一、什么是企业法人的劳动关系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给其他单位和个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因此企业与其员工之间的这种特殊关系属于一种特殊的合同关系即劳动法上的劳动关系(包括事实意义上的劳动关系)。

2、由于我国的立法对用人单位的定义是"依法设立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和各类非公司制的经济性机构",而并非一般意义上我们理解的公司或个体户等主体。因而对于那些以公司的名义对外进行经营的实体来说其性质应认定为是企业法人而不是一般的个体工商户或个人独资企业等等类型的主体,所以它们所形成的内部职工与企业之间的关系也属于劳动法规定的劳动关系范围之内。例如某公司在注册成立之初就将其经营范围确定为提供餐饮服务,那么该餐厅的工作人员均属该公司人员而非个人身份的人员。

二、如何确定企业内部员工的劳动关系

1、首先需要判断的是构成上述情形下的公司与外部人员的关联程度是否达到法定标准?如果符合相关条件则可以直接确认为双方存在合法的有效的劳动关系。否则则需要通过以下途径予以解决:(1)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2)申请仲裁(3)提起诉讼(4)寻求专业机构的帮助(5)协商处理(6)自行和解。(7)按照相关的规定要求对方赔偿损失并支付相应的工资报酬及社会保险待遇等费用。

三、关于建立新型劳资合作模式的建议

1、明确界定不同性质的用工方式

(1)将传统的直接的雇工式用工方式改为间接的用工方式,如委托代理型、外包型等方式;(2)采用多种形式的灵活多样的用工制度;(3)实行新型的集体谈判机制;(4)加强人力资源管理方面的培训教育活动;(5)提高人力资源管理的科学化水平;(6)加强对人力资源的保护工作;(8)积极推进劳动保障监察体制和工作制度的改革创新。

2、规范企业内部的劳动力管理

(1)制定合理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严格控制人工成本开支,降低运营风险,减少不必要的支出。

(2)强化对企业内所有岗位的管理和控制,避免出现冗员现象。同时要注重发挥各部门的职能作用来节约资源,从而降低成本和提高工作效率。

3、健全和完善各项社会保障体系

(1)建立健全养老保障系统。养老保险金是国家和社会为公民年老丧失生活来源时给予的一种物质补偿和精神抚慰。国家发展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的目的就是为了保证老年人老有所养、壮有所依、病有所医。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必须按时足额发放,不得拖欠退休费,也不得任意调整基本养老金的发放标准和领取年龄,更不能违反国家规定提前办理退职手续,使离退休人员在未完全享受按月发给的基本生活费以前就已死亡。

(2)医疗保险是我国城镇从业人员的主要福利之一。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可以使参保者获得医疗照顾和服务,增强战胜疾病的信心,有利于疾病早发现、早就诊、早治疗、少花钱或不花冤枉钱。

4、加大执法力度

针对一些不法分子利用非法渠道获取信息的方式侵犯广大求职者的权益的情况,有关部门应该采取有力措施加以制止。一方面可以联合工商部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另一方面还可以充分利用网络媒介的力量,及时发布有关招聘信息的最新动态和信息提示等信息内容,引导公众正确选择就业方向。此外还应对这些不良中介服务机构实施信用惩戒,使其不敢再冒天下之大不 ? ,扰乱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