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劳务分包转专业分包
某道路工程项目将原3%税率的劳务分包合同,调整为包含材料采购(混凝土)的专业分包合同,税率提升至9%。通过与具备进项抵扣能力的分包商合作,项目获得2600万工程款中1800万劳务+800万材料的发票组合,实现整体税负优化。
2. 绿化工程分项开票
绿化工程将合同拆分为材料采购(绿植13%税率)和劳务(3%税率)两部分,总价2100万中1900万材料+200万劳务,显著降低综合税负。
若企业销售额较低且难以取得进项发票,选择3%征收率的小规模纳税人身份更优(如年销售额500万以下)。
当企业能取得充足进项发票时,采用一般纳税人身份(9%税率)并通过进项抵扣更有利。
对进项较少项目,可按3%简易计税(如清包工项目)。
1. 个人独资企业核定征收
在税收园区设立建筑工程队或材料采购中心,个人所得税可核定至0.25%~1.75%。例如拆分1000万收入为两个500万小规模个独企业,综合税负仅31.5万(增值税1%+个税核定)。
2. 有限公司财政返还
部分地区对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给予地方留存部分的60%~90%扶持,如某企业通过园区注册子公司获得70%税收返还。
海外EPC项目需针对预缴所得税、高税率(如37.5%)等问题,通过前期架构设计(如分拆设备安装业务)降低税负。
部分国家要求亏损企业预缴所得税,需通过合同模式调整(如分立设计、采购、施工环节)优化税基。
若资产需抵扣折旧或进项税,投入公司更优(抵减25%企业所得税);若考虑增值变现,个人持有可避免双重征税。
以上案例均需结合具体业务场景,在合法合规前提下实施。建议咨询专业税务机构制定个性化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