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土地使用权/房屋互换
当交易双方需互相转让不动产时,可签订等价交换合同。若交换价格相等,双方免征契税;若存在差价,仅对差额部分征税。
案例:A公司以200万元住宅与B公司800万元别墅互换,补差价600万元,仅需就差额缴纳契税,原200万元等值部分免税。
2. 企业改制重组免税
企业改制或合并时,若原投资主体存续且持股超75%,承受的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操作示例:通过分步改制→合并流程,可节省土地转让中120万元契税。
1. 附属设施单独签约
房屋与附属设施(如车库、装修)分别签订合同,仅对房屋部分计征契税,降低税基。
2. 政策叠加适用
结合家庭住房认定(如首套、二套)及面积分级(140㎡为界),选择更低税率。例如二套房140㎡以下契税仅1%。
1. 延长持有期限
住房持有满2年转让可免征增值税,间接降低交易成本。若满5年且为家庭唯一住房,个人所得税亦免征。
2. 跨部门协作申报
通过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一体化窗口”同步办理权属登记与契税申报,提高免税政策执行效率。
建议结合地方税率差异(如各省可在3%-5%间自主设定)及最新政策动态(如2024年12月后的增值税调整)综合设计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