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人力成本”是指企业用于满足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人力成本,包括职工工资、社会保险(五险一金)、住房公积金、福利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如果用人单位拖欠、克扣劳动者工资,违反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可能会受到劳动行政管理部门的处罚甚至被纳入失信企业名单,影响职工工作。如果“企业人力成本”超过一定限度时,即使企业经营效益良好;一旦员工发生纠纷或被解雇,可能会使企业面临巨大亏损甚至破产倒闭风险。所以人力成本是一个涉及“五位一体”概念的经济活动中非常重要的一个内容。

一、国家法律法规
1.《劳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即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3.《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或者报酬。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并可以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处以赔偿金;拖欠劳动报酬或者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应当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支付赔偿金;劳动者因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在医疗期内的,在月末所在周应发放相应的医疗待遇;月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规定给予工资保障,直至补足拖欠的劳动者工资。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应当及时查处。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或者限期支付劳动者完毕劳动报酬;拖欠或者不支付工资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之规定支付赔偿金;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5.《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相当于工资积六个月工资或者加班费:(二)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且数额较大的;拖欠工资报酬数额较大的;依法应该支付劳动报酬费的……用人单位不按期支付劳动者工资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除拖欠工资之外的款项或者导致劳动者死亡的,由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时,已经足额支付给劳动者工资数额并且已经按照当地全口径社会平均工资三倍计算支付至劳动者依照法定要求提供劳动后。6个月以上不能计算为一个月以上等次;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赔偿金的
二、政策文件及实施细则
政策文件:《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税务局关于实施降低企业人力成本有关政策的通知》(川财金〔2018〕99号)。实施细则:企业依法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按规定从职工个人工资薪金中扣除。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按月核定各用人单位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执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3%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和个人,在此期间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各项社会保险待遇。对企业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税务机关代扣代缴。符合条件的企业可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申报期限不超过3个月,补缴免滞纳金。免征期限按当月全国城镇非私营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2倍计算。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退役军人、低保对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残疾人等6类重点群体,按每人每月100元至300元标准给予就业创业补贴;符合条件的其他人员,可根据本人意愿和实际需要一并申请稳岗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新招用且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时未就业退役军人满1年可以自愿选择按规定申请享受缓缴社会保险费一个月至三年(6个月),缓缴期满后30日内办理相关手续。补缴费用可申请按季度支付社会保险待遇。

三、建议
1、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险体系。提高参保率,使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都能够发挥作用,减少因拖欠、克扣社保费用而导致用工企业亏损。按照国家规定,对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社会保险缴纳情况,根据缴费基数的5%到10%,由当地政府给予一定数额的资金补贴和贴息,补贴比例为20%—50%。2、提高劳动者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增强企业发展后劲。要通过制度、机制的创新,使企业能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不断创新,不断地增强产品与技术的竞争力,从而实现经济效益再提升。员工对公司充满信心,在努力工作时公司会给予相应的回报与鼓励。因此当公司需要资金时给予资金支持并给予员工培训机会以提升员工业务水平,培养优秀人才。3、降低企业成本支出负担感。虽然养老保险已经缴纳,但还没有完全到个人账户里支出,因此就需要缴纳一定数额(也就是一般人正常家庭年缴费基数的20%)用于支付个人为其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这部分是完全可以由个人负担的,国家也会给予一定税收减免政策以支持缴纳社保支出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太大影响。但是随着经济发展,对企业所能提供的人力资源服务需求上升,如果没有国家政策的引导以及企业自身发展需要,员工个人都是会考虑离职的,所以要合理控制人员成本支出。提高职工工作积极性是降低企业人力成本必须做的工作。因此在国家提出“降成本”政策后,我们应该积极响应并配合国家政策来降低企业人力成本并增强自身效益。在这里建议:首先要对公司提高经营效益、加强发展和完善员工福利政策给予企业相应帮助并给予适当政策支持,例如,可以考虑建立员工持股平台来推动企业员工内部管理创新工作;如采取灵活地招聘技术人才等方式为企业员工提供良好成长环境和平台;还可以通过建立完善企业文化培训制度来提升企业员工素质和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以及职工工作热情,为企业发展提供更多活力;同时也能吸引人才来企业就业创业工作;最大限度节约成本支出带来成本降低;对企业人才培养也是一个
四、实务操作建议
建议企业在日常经营中对所有员工,特别是正式员工,都要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按规定参加工伤保险,按时足额发放劳动报酬,使职工享受社会保险待遇,避免出现违法劳动行为,减少企业经营风险。同时,建议企业应建立科学、合理的工资发放制度,确保每位员工都能获得应有效益;依法足额发放工资,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发放、保管工资报酬;不得以任何理由克扣劳动者报酬;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金;不得拖欠或者克扣劳动者工资;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职工的工资;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残疾人生活补贴;不得拖欠工伤保险待遇;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另外,应妥善保管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记录、工作时间及休息休假记录等相关证明材料,避免因保管不善造成记录丢失或无法查询;劳动者个人信息泄露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等法律责任。对企业发生的上述人力成本支出是否存在法律法规或政策规定的不合理因素,应在年度汇算清缴前向税务机关提出异议并说明理由。对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还应提供有关证明文件,例如工资发放花名册、工资支付凭证等材料;劳动合同或协议复印件;离职证明等资料;相关证明凭证等有关材料备查;不得作为计算个人所得税的依据;在劳动争议案件诉讼过程中可由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按照职权主动仲裁;必要时可由劳动行政部门移送人民法院;用人单位应当自收到有关材料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供与仲裁裁决等相关的证据。因此,企业一定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以及劳动合同规定做好人力成本管理的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