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各部门、公司:人力成本是公司的主要费用,也是我们所有员工收入的最主要来源。为了更好地实现公司持续发展,切实提高员工收入和福利水平,降低员工的经营风险(包括企业面临巨大的财政压力、银行存款缩水等),实现公司“双赢”目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现将人力成本核算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劳动法》中明确规定:企业应当保障劳动者享有的各项合法权益,包括休息休假权益、劳动安全卫生权、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权等。人力成本的核算可以有效避免一些人力成本“虚高”现象。

一、核算范围

1、劳动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2、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职业年金)、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3、培训与鉴定:包括培训费、鉴定费等四项。4、福利费及福利补贴:包括工资福利、社会保障等。

二,相关人员工资

公司为全体员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目前已暂停缴纳)。职工按照月平均工资的70%缴纳养老保险。

三、相关工作要求

1.加强宣传: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应于1月26日前将《人力成本核算表》发给各部门负责人,确保每位员工及时了解本阶段的工作内容和时间安排,并于3月1日前将《培训项目计划表》及相关凭证交给人力资源部。2.严格执行:各部门要结合公司管理制度和标准进行核算,并严格按照标准执行,在保证相关费用支出的前提下,合理使用该福利部分。3.做好解释说明:我们将为员工进行培训,同时告知各负责人若发现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情况,可以随时与本人联系并要求说明。4.严肃工作纪律:人力成本核算的结果对各位执行工作有直接影响,故请各部门务必按要求做好人力成本相关信息的整理和上报。如有疑问,请与人事部、财务部联系。5.完善制度:我们将按照公司管理制度以及《人力成本核算表》,完善每一阶段的任务和相应考核细则。

四、其他事项

人力成本的核算是一项长期、系统、复杂的工作,我们将在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积极推进该项工作。请各部门于5月5日前将相关资料报送财务部,同时报送人力资源部、人事部进行审核。人力管理部进行审核后,于5月7日前报部经理审核。部门负责人汇总后将统一报财务部审批。若发现有个别员工不符合核算要求,财务部将取消该员工发放薪水的资格(如有)。若个别员工不符合要求的话,那么该员工每月最多可领取3天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