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折旧方法选择: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直线法、加速折旧法(如双倍余额递减法、年数总和法)等。加速折旧法可在前期多计提折旧,减少应纳税所得额。
2. 折旧年限调整:盈利企业可选择税法允许的最低折旧年限(如房屋20年、设备10年),亏损企业需结合税前弥补政策灵活调整年限。
3. 一次性扣除政策:2018-2023年期间,单价不超过500万元的新购设备可一次性计入成本扣除,有效降低税基。
1. 投资时机:结合税收优惠期或企业盈利周期安排固定资产投资,例如在盈利高峰期加速折旧以抵减利润。
2. 维修与改良区分:日常维修费用可当期扣除,改良支出若资本化则通过折旧分摊,需合理规划以优化税负。
1. 租赁策略:通过融资租赁或经营租赁转移资产所有权或使用权,灵活调节税负。
2. 关联方交易:在合规前提下,利用集团内部交易合理分配资产成本与收益。
1.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自行研发的无形资产可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资本化后摊销时仍可加计。
2. 外购无形资产摊销:在税法允许范围内缩短摊销年限,前期多摊销以降低税基。
需确保所有筹划符合税法规定,避免虚增成本或违规调整折旧年限引发的税务风险。
通过综合运用上述策略,企业可合法降低税负,提升资金使用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