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股权支付比例:企业所得税特殊性税务处理要求股权支付比例不低于85%,否则需当期确认资产转让所得^[1][6][8]^。
2. 非股权支付部分:需按公允价值确认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并调整计税基础。
3. 多税种差异:土地增值税通常不区分支付方式,需全额计税;而企业所得税可通过股权支付实现递延纳税。
1. 特殊性税务处理:需满足合理商业目的、经营连续性(12个月内不改变实质性经营活动)及股权锁定(12个月内不转让)等条件。
2. 亏损弥补:可由合并企业弥补的被合并企业亏损限额=被合并企业净资产公允价值×国债利率。
3. 区域性优惠:如海南等地可能提供额外税收减免,需结合地方政策优化方案。
1. 组织形式选择:通过子公司或分公司架构差异调节税负,如分公司亏损可直接抵减母公司利润。
2. 资产与负债承接:合并企业按被合并企业原计税基础确认资产和负债,避免增值部分提前纳税。
3. 分步合并:对高增值资产(如房产、土地)与非高增值资产分拆处理,降低土地增值税等税负。
1. 税务尽职调查:需核查目标公司历史税务记录,规避潜在争议或违规风险。
2. 政策动态跟踪:关注法规变动(如2024年《企业兼并重组主要税收优惠政策指引》),及时调整方案。
3. 税务机关沟通:提前确认特殊性税务处理的适用性,避免后续调整风险。
建议企业结合商业目标、资产类型及政策条件,优先选择股权支付为主的结构,并同步评估增值税、契税等附加税种影响^[1][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