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个指标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反映的是企业人力资源成本占营业收入比高低,即人力资源支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所起的作用。所以我们在日常工作中可以把人力资源支出放在营业收入中去核算。这里要注意区分一下三个指标:(1)企业人力资源量单位:小时和万元的产值。

(1)企业职工人数,也就是一个职工平均人数,是反映企业为满足生产经营活动需要而组织职工进行生产所需投入的职工人数。

根据统计资料,2017年我国企业职工平均人数为91357人,较上年增加34665人。单位:人/月/人,其中:在岗人数为117534人,比上年增加56614人。职工平均工资为26019元/月。注:由于部分职工平均工资和企业平均工资差别较大,所以各地区统计部门要分别计算该地区平均工资和职工平均工资之差。

(2)企业生产经营规模,是指一个企业在一定时期内生产经营活动中为满足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各项支出(费用)。

例如:销售收入=(销售额-营业成本)/(营业成本-销售费用)。销售收入不能超过营业收入,销售费用不能超过营业成本。另外需要注意的是,一个企业在一定时期内还需要根据各种情况编制各种费用。例如:工资总额(包括各种税金及附加、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职工福利费、固定资产折旧、职工教育经费、其他应付款等。

(3)企业利润总额,是指每单位产品或服务所取得的利润与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之和(不包括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的收入及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投资收益等)。

由于人力资源成本与营业收入不能完全划等号,因此在具体计算时,应根据企业在一个会计年度内发生较大金额的人力资源成本与实现的营业收入之间的比例关系将其分解为:营业收入=人力资源费用×(1-销售费用率)×营业成本率=实现的营业收入/人力资源费用率×营业收入/总成本率。需要说明的是,上述数据是在一个会计年度内发生了较大金额的人力资源消耗而产生的成本与营业收入之比,而营业收入是一种直接反映企业实际经营成果或盈利能力的指标,所以一般不计入营业收入中。

(4)社会平均工资,是指每年全体职工参加单位生产所需各种劳动报酬加社会平均工资之和。

注:本指标是反映企业人力资源总量、人力资源成本占营业收入比例和人工成本占总成本比例的指标。其计算公式如下:单位:万元/人。(3)单位数:个。个:指一年中发生的各项费用:工资、福利(含社保、公积金)、劳务报酬、职工教育经费支出等;劳动报酬:指工资、职工教育经费等;人工成本:指单位投入人力资源成本中所发生的各项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