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成本包括:人员工资、培训费用、福利费、职工薪酬等。人员工资是指企业在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为直接从事生产经营的操作职员提供劳动的各种人员报酬及其他待遇所支付的各项费用。它包括直接人工费用和间接用工费用等。同时还包括职工福利费、住房公积金等各项社会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费。职工福利以及为职工提供的实物福利所支出项目。是指为职工在企业提供必需的物质条件所发生的费用,具体包括:工资(单位支付给个人劳动)、福利费、工会经费以及用于职工教育、培训和其他社会活动支付的费用,以及企业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个人缴费支出等。劳务报酬支出主要是指从生产经营活动中收取的用于支付其本身及其配偶和子女的报酬。

(1)培训费用是指为满足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各种对员工技能和知识的培训支出,主要包括专业知识学习培训、技能操作、教育技能训练等。

它包括工资薪金、奖金和津贴、补贴、提高待遇所发生的费用,以及职工福利费支出等。培训费用是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为满足劳动者技能和知识培训而支出的各类费用。它包括提供专业知识和技能课程所需的资料费(如教材费)以及用于购买或自制教具所发生的费用。一般由技术人员或专业技术人员承担,对于非专业技术人员,应不属于工资薪金范围。企业因实施培训而发生的各项开支,包括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个人权利和义务所发生的费用。

(2)福利费是指企业为了使职工的物质生活得到保障而支出的各项费用。

它包括职工工资、奖金和福利费。职工福利主要包括职工生活补助费、丧葬补助费、抚恤费和子女补助费等。劳务费指职工及其家属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而享受的生活补助费、抚恤费等支出。其标准由劳动行政部门根据有关规定确定。职工生活补助费:按月发放津贴、补贴,发放生活费,职工探亲休假路费等;劳保用品按规定申领;职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等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3)职工薪酬

指企业为直接从事生产经营的操作职员支付的各种费用,如工资、奖金、津贴等。直接人工费用一般包括:职工福利金和工会经费。它包括用人单位为职工发放的各种奖金、津贴(含正常奖金)以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支付给职工家属的补贴,以及职工福利为职工提供的实物福利所支出项目。例如:缴纳商业养老保险等。职工薪酬通常是指企业在管理和经营活动中,直接或间接向职工支付的各种直接工资性费用,包括工资收入、福利支出和其他劳务报酬支出。直接雇佣性质的,工资收入以外的支出不包括企业及其职工为处理直接劳动关系而发生的必要支出;企业职工从事福利工作所需必要经费,包括福利费;企业职工因本人患病或非因工死亡时,其遗属应获得赔偿以及企业支付给职工以外的单位为他们支付保险待遇所支付的保险费用、社会保险费以及其它应由职工个人负担或者保险公司代付的费用部分。其目的是为了降低企业在为职工实际支付工资之外另支付的各项保险、福利及其它劳动报酬。如果企业为职工参加社会保险,必须满足社会保险缴纳条件时才能享受此项权利及相应的待遇。职工发生医疗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作为支付企业在职工教育过程中所需费用项目。如果企业由于各种原因而未按规定进行职工缴费时,应当按照实际支付时间和标准足额提取各项费用。实际工作中发生且未与职工实际订立劳动合同的支出也应当计入职工薪酬科目和支付给职工食堂、福利费等项目之中。同时对职工未进行合理分配给职工个人使用,或使用不当造成浪费的有关收入也应作为职工薪酬计入生产成本中,属于职工薪酬核算范围内的费用不予提取、不得作为其他费用等管理而支出部分为职工福利和职工教育、培训开支;其他劳务报酬支出;福利开支等;企业因管理人员工资而发生的津贴、补贴、奖金支出;职工为支付给个人和用人单位支付于各项社会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等社会公积金支出项目。企业为职工在企业从事非生产经营活动所发生的必要支出,以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等其他社会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

(4)企业发生的员工工资、福利支出。

对企业按规定支付给职工的各项劳动报酬,包括货币性收入、实物工资、奖金和各种形式的提成等;企业按规定发放的福利性补贴。一般包括职工教育经费、福利费以及企业从劳动收入中支付给员工以及从其他收入中所获得的其他报酬,如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的返还等支出。其具体核算项目,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按规定计算并扣除的职工福利费,包括用于职工福利的支出以及企业为职工支付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等。各种企业所得税前利润核算项目一般包括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附加、延期缴纳税款、滞纳金和利息等项目。对于生产企业在计提企业所得税时要扣除应予扣除或抵扣的应纳税所得额中包括应计利息或其他所得,或虽不应计入企业所得税而应计入当期损益但因其他原因不能扣除的收入项目,应按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如:由于政府补助等而直接计入其他收益,或者属于当期损失、未确认收益或损失准备金而应进行转回等原因使当期发生的费用,均允许计入“其他收益”账户;其他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后应纳税额大于收入时计入当期损益,超过部分在税前扣除等。这些费用是属于工资薪酬范围内支出;职工福利按照有关规定计入“其他收益”账户,或者将部分用于职工福利费抵扣。这两种不同性质而产生的支出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应作纳税调整。当工资和福利不能发放时,对未实现经济利益返还也要进行扣除。同时这些成本都需要通过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来实现与之相对应的税收抵扣和转移过程。如果一个企业同时使用两种途径减少成本负担的收入必须在计算利润时做转回扣减,以使所得税减少或避免影响利润表的当期损益。

(5)职工住房公积金等。

由于职工的工作条件与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水平相适应,企业实际的工资水平与其职工福利收入是存在一定差距的。而作为社会平均工资一部分的各种福利支出,如补贴、伙食补贴、住房补贴以及支付给劳动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均属于社保,应计入社保基金。其具体数额由有关规定确定。此外,由于员工薪酬较高,也造成了人力资源的相对浪费。因而在制定有关政策时必须加以控制。为了确保职工享受社会养老保险待遇,企业应在发放住房补助和缴纳社会保险中纳入部分,其所占比例不应低于10%,但比例一般不得超过用人单位工资总额的10%,也不应低于职工工资总额的5%。此外,企业还应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和公积金支付给应由企业承担的保险基金项目及其它费用,包括保险费税前扣除等项目等等。

(6)员工薪酬是随着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以及市场需求而变化和增长的,根据实际发生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其他支出项目。

其内容包括职工薪酬管理的主要内容有:人力资源成本项目构成,编制人力资源成本明细科目。管理费用分为管理服务费以及各类业务开发活动所产生的成本和费用。管理收入是指企业通过建立各种管理制度,为单位从事经营活动而提供经济资源,它包括:各类职工工资;支付给职工的各种福利,包括职工体检福利补助;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为职工提供福利发放职工福利补贴等。福利费是指企业为职工在福利及其他方面提供的物质条件支出项目,即福利费也是企业根据其生产经营活动所需直接支付给劳动者的各种工资支出及各种福利支出。其主要形式有:货币性福利,包括货币性福利、福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劳务费开支指通过管理机关及其员工向社会及职工无偿提供的各种经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