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经济飞速发展,在这样良好的基础之上,我国的劳动力成本也在不断降低。人力资源价格也逐渐下降。而人力资源成本包括工资,那么 HR是否可以在做这个费用?下面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对于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应当分别按照20%和25%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将工资薪金所得的扣除标准和费用扣除标准计算在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之后。因此从个人所得税税率而言,公司在对员工支付工资进行扣除时应按照公司发工资时员工实际应享受到的各项福利及相应的税费计算确定。公司是否存在未足额缴纳个人所得税的问题?从企业会计准则上来讲,将职工发放工资收入与个人工作期间所得合并计算,其应缴纳税款为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额,但工资薪金所得中不包括了该费用扣除,所以 HR不能将该费用包括在工资中。如果企业存在未足额缴纳个人所得税问题,可以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个人从事经营活动中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70号)规定,向个人发放的一次性工资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照“除费用扣除标准外还有其他扣除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2、关于企业工资薪金支出的政策规定如下:
企业工资薪金支出,是指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实际支付给工资薪金人员的数额。除另有规定外,企业支付给个人以及与其形成劳动关系的组织的工资薪金,不属于工资薪金支出,不能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支付给个人工资薪金符合个人所得税法及有关税收优惠政策规定的,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以货币形式向个人支付的工资薪金,不属于工资薪金税前扣除对象,其与企业发生的工资薪金支出合并,作为实际支付给个人的现金股利(股息)支出,按税法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除另有规定外,企业向职工支付加班工资、未休年假补贴、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支付的补贴、津贴等非货币性福利支出,不属于企业所得税免税范围内。
3、目前有很多企业都是按照一个工资薪金标准来计算职工社保待遇,但是对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问题并没有具体了解。

在这种情况下,需要按照社保缴费基数来进行缴纳社保。社保缴费基数一般由三部分组成:养老保险基数、失业保险基数。其中,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不得低于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医疗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不得低于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4、在社保缴纳方面,国家对企业职工参加社会保险缴纳情况没有明确规定。
因此,在用人单位内部劳动关系存在时,人力资源成本可以考虑计入人工成本。当然在实际操作中,除了社保费用外,社会保险的缴纳情况, HR往往也会直接计入劳动力成本中。但是,如果职工不能提供相关材料证明社保缴费,人力资源成本应从职工工资中扣除。
5、对于企业用工成本,国家主要是通过劳务报酬支出、薪酬支出来进行核算,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
劳务报酬支出,是指为生产经营活动提供劳动或者劳务的企业,包括从事生产经营的居民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薪酬支出,是指企业为从事研发、设计、咨询、广告等生产经营活动的人员支付的工资、薪金等劳务报酬。劳务报酬属于所得税征收范围内的费用。如果你能证明你公司有这个情况的话,可以据实扣除。当然员工需要先取得劳动合同才可以申报个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