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退休年龄调整细则
1. 男性
基础退休年龄从60岁逐步延迟至63岁(每4个月延迟1个月)
可自愿选择弹性延迟至66岁,每延迟1年养老金增加3%-4%
2. 女性

原55岁退休群体(如个体户)延迟至58岁
原50岁退休群体(如企业转灵活就业者)延迟至55岁
特殊情形:1981年前出生或公有制企业工作满10年者,仍可申请50-55岁退休
二、弹性退休机制
提前退休:满足最低缴费年限后,最多提前3年(不得低于原法定年龄)
延迟退休:与单位协商可延至最多3年,养老金待遇按比例提升
三、争议焦点
1. 就业影响
反对观点:担忧延迟退休挤占青年就业机会
官方回应:数据显示55-60岁与25-35岁岗位重合度仅17.8%,且日本案例表明延迟退休未推高青年失业率
2. 养老金压力
支持方:延长缴费期增加个人账户积累,缩短领取期缓解基金压力
质疑方:长期可能加重财政负担,尤其对低收入灵活就业者
3. 灵活就业群体困境

缴费年限从15年逐步提高至20年(2030年全面实施)
部分灵活就业人员因经济压力可能退保,统筹账户损失风险需警惕
四、政策建议
提前规划缴费:收入不稳定者可选择60%基数缴费减轻负担
利用弹性机制:根据健康和经济状况选择退休时点,如身体允许可通过延迟退休提高待遇
如需了解具体操作细则,可登录人社部官网查询《实施弹性退休制度暂行办法》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