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存货计价方法对税务的影响
1. 先进先出法(FIFO)
物价上涨时:销售成本较低(早期低价存货),利润虚高导致税负增加;物价下跌时则相反。
适用场景:通货紧缩或价格平稳期,可平衡税负。
2. 加权平均法

平滑各期成本,减少利润波动,适合价格频繁变动或长期稳定的企业。
3. 后进先出法(LIFO)
中国税法目前不允许,但国际案例显示:物价上涨时可增加当期成本,降低利润和税负。
二、企业类型与策略匹配
1. 盈利企业
优先选择前期成本较大的方法(如通胀期用加权平均法),加速成本抵税效应。
2. 亏损企业
需结合亏损弥补政策,选择降低非弥补年度成本的方法(如通缩期用FIFO)。
3. 享受税收优惠的企业

减免税期内选择成本少的方法(如FIFO),非减免期切换为高成本方法(如加权平均)。
三、操作合规性要点
1. 方法备案要求
计价方法需在纳税年度前向税务机关备案,未经批准不得随意变更。
2. 物价趋势结合
持续通胀:加权平均法更优(中国禁用LIFO);价格下跌:FIFO可减少税负。
四、延伸策略
存货核算分离:对高价/低价存货分类核算,灵活调整计价方法。
与折旧方法联动:加速折旧搭配高成本计价法,进一步优化税负。
通过上述策略,企业可在合法范围内有效调节税负,但需注意政策动态及会计一致性要求^[3][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