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优惠方式
1. 税率减免
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100万元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税率缴纳;100万~300万元部分,同样适用此优惠^[4][5][7]^。
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
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企业:2021—2030年减按15%税率征收。
2. 税基优惠

加计扣除:如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加速折旧:允许对特定资产缩短折旧年限或加速折旧。
减计收入:如节能环保项目收入减计。
3. 税额抵免

购置环保设备等可抵免部分税额。
4. 免税收入
包括国债利息、符合条件的股息红利等。
二、重点政策示例
小型微利企业(需同时满足):
年度应纳税所得额≤300万元;
从业人数≤300人;
资产总额≤5000万元^[2][5][7]^。
优惠延续至2027年底^[4][5][7]^。
高新技术企业:需符合国家重点扶持领域。
其他专项优惠:
创投企业、节能服务产业等可享特定优惠。
三、享受方式
企业通过填写纳税申报表自动享受,系统智能预填减免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