遣散成本,是指企业在员工因其他原因离开岗位后,为了避免或减少人员浪费而在发生、处理和支付的费用。一般包括补偿等费用和因工作需要的劳动保护、劳动条件、经济补偿金以及其他各种与工作有关的费用。员工的遣散成本包括:经济补偿金(如社会保险、公积金),企业支付的“遣散费”,企业需为职工缴纳的“违约金”(指违反规定发放员工补偿金)等。根据《劳动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迫或变相强迫劳动者从事非生产性劳动,不得歧视劳动者,不得损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此外,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企业辞退一个劳动者,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本人以便提前终止用工关系。因被辞退员工与企业之间发生劳动关系时,必须以解除劳动关系为条件办理交接手续。

1、对被辞退的员工进行解除劳动关系登记。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必须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并将解除劳动关系的理由告知劳动者本人。用人单位应在劳动者进入本单位工作之日起三十日内办理解除劳动关系登记手续;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劳动者也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即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每月均应当依照本规定订立劳动合同。
2、由企业向被辞退者支付经济补偿。
由于企业存在雇佣合同关系,双方当事人约定一方依法辞退另一方,用人单位必须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即用人单位解除与劳动者之间劳动合同,必须提前30日通知劳动者本人。如果未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本人的,则应当按照不低于一个月的工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如因用人单位原因辞退劳动者的或者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等情况,是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需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关系或支付经济补偿金。需要注意“惩罚性”。这是法律赋予用人单位以“经济补偿”作为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依据的一种特殊形式。其含义是劳动者由于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经济补偿。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不应将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而支付经济补偿作为支付劳动者“一次性赔偿金”的一种形式。

3、为解除劳动关系支付经济补偿金。
在企业解除劳动关系时,应按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资标准补足其经济补偿。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必须依法建立劳动关系,并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相关内容,双方劳动合同期满,未办理变更手续即解除劳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六十条第一款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劳动合同前三十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请求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审理。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裁决。仲裁裁决是终局仲裁。用人单位应当自收到裁决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劳动者送达。仲裁委员会裁决发生法律效力的日期为裁决书送达之日;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前款规定发布有关劳动争议仲裁办案期间的费用由当事人负担。该费用由当事人负担。法律、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劳动者承担补偿责任的除外。
4、根据员工离职前十二个月内的平均工资标准,发放“解除劳动关系离职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以十二个月为一个周期,每月支付工资基数乘以法定的劳动关系解除日期。计算公式为:(12-1)×12=标准月工资×(支付月数÷12) X 12。如果该员工离职后没有及时办理离职手续,按照企业所在地的相关规定计算了解聘费和违约金,那么最终需要为其承担的“遣散成本”有:经济补偿金是多少?对于企业而言,由于无法一次性从所有的劳动合同解除过程中都需要先补偿员工,所以一般会选择向公司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补偿标准为“解除协议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30”。但是对于经济补偿金计算标准是多少呢?经济补偿金金额是否高于最低月工资?实际操作中有争议,应该以当地的最低工资或劳动者每月实际收入为依据。如果企业违反法律法规,也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于在公司不存在裁员、欠薪等情况下劳动者必须主动提出辞职申请并和劳动部门进行协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