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的企业管理当中,人力资源成本是非常重要的一个方面,尤其的企业员工规模较大、工作节奏较快。很多企业为吸引人才,往往会向对方支付高额的工资,以换取优秀员工。这些都会影响正常经营活动。然而人力资源成本通常由以下三个部分组成:(1)工资;(2)奖金;(3)其他收入。所以人力资源成本占企业总运营成本的比例应该控制在多少范围内?

一、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如果是因为员工提供的服务不能取得合理报酬,应当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扣除比例为实际支付的工资总额的20%。超过部分,不得扣除。【例】甲公司因 A公司有业绩指标,为了留住 A公司的人才,采取了多付绩效奖金的方式。A公司应纳税所得额为:100万元; A公司应纳税所得额为:200万元×20%=15万元; A公司应纳税所得额为:10万元×20%=10万元

二、对于经营困难的企业来说,可以按照一定比例扣减员工工资总额,这样就使得人力成本能够覆盖正常经营活动所需的正常支出。

如果企业员工人数超过20人,就需要控制在1人的工资总额以内。这样,也可以避免员工工资总额与实际经营活动产生差距的情况出现。同时,通过一定的限额支付制度,可以使人力成本覆盖正常经营活动所需的费用。当企业面临生产经营困难时,可以按照企业发展需要和市场价格情况来确定对员工工资总额的限制程度。企业的合理成本结构是什么?在这一点上,对于中国国内很多中小规模的公司来说都比较关注。

三、对于劳动密集型制造类企业来说,则可以适当提高劳动密集型生产的员工薪酬标准。

目前我国大多数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劳动力成本都较高,如果按照行业平均水平来计算的话,成本会大大增加,因此劳动密集型企业应该采取提高工资标准的方法来降低人力成本和提高劳动生产率。例如,在某些行业中,可以采用类似“年薪制”来提高员工的积极性和工资水平。比如在我国一些工厂,他们必须定期缴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并且每周支付固定数量的员工养老金。因此需要适当提高员工薪酬标准来降低成本,以提高劳动密集型行业竞争能力与劳动生产率。我们需要明白人力资源成本在企业营业额中占据多少比重才合理?

四、在实际工作中,为了鼓励企业进行人力资源激励方式改变,员工之间一般会进行工资分配公平竞赛或奖金分配。

但奖金分配并不能很好地激励企业内部人力资源成本的降低。因为奖金对于员工来说,是一个看起来很高的报酬:一是员工会觉得自己是公司最有价值的人,二是会觉得自己也是公司里最聪明的人。但实际上,奖金和工资在一个公司里根本就没有可比性。也就是说:在一个公司里,每个员工的奖金都不相同:在某个公司里,每个人都拥有一个大公司、有多个部门之间的公平竞赛或者多个不同部门之间的公平竞赛中去!这样不仅会影响团队之间的凝聚力,而且还会降低公司运行效率。如果只按薪酬给员工分钱,并不能很好地实现公司内公平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