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技术要素不影响本质认定:明确平台注册、接单等技术应用不改变劳动关系本质,需综合考察劳动者自主决定权、企业奖惩规则等管理特征
2. 用工事实为核心依据:援引《劳动合同法》规定,强调劳动关系建立以实际用工为客观标准,合同形式不改变定性
3. 多主体场景明确责任:平台涉及多企业时,按实际管理主体、报酬来源等确定责任方,确保劳动者与最密切企业建立关系
1. 取消户籍限制:灵活就业人员可在全国任一地区参保,解决8760万跨地区工作者"社保断缴"难题,预计提升参保率15-20%
2. 缴费基数更灵活:允许按当地社平工资60%-300%自主选择基数(原多为100%-300%),显著降低低收入者参保门槛
1. 必备7大条款:包括报酬支付方式(按小时/天/项目)、服务期限、权利义务、保密条款、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机制
2. 动态调整机制:明确合同期限、续签条件及单方解除程序,要求企业提供必要工作条件并按约支付薪酬
当前政策通过"技术+制度"双轮驱动,既保持灵活用工优势,又构建了更完善的权益保障体系,预计将惠及超1.2亿新就业形态劳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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