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用工争议是当前劳动争议中的常见类型,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需了解相关仲裁规则和维权要点。以下为综合指南:
一、灵活用工争议的仲裁范围
1. 属于受理范围:

确认劳动关系(如平台用工性质争议)
工资报酬、社保缴纳、解除劳动合同等纠纷
2. 不予受理情形:
住房公积金、社保补缴基数争议
学生实习协议纠纷、保险代理人与公司的委托争议
二、仲裁前置程序与时效
必经程序:劳动争议需先申请仲裁,未经仲裁直接起诉法院不予受理(仅欠薪凭欠条可例外)。
时效要求:申请仲裁需在劳动关系终止后1年内提出。
三、仲裁流程关键点
1. 申请管辖:
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仲裁委申请,前者优先管辖。
2. 仲裁庭组成:
通常由3名仲裁员组成,简单案件可独任仲裁。
3. 证据准备:

需提供劳动合同、工资记录、辞退通知等证明用工事实。
四、典型案例参考
单方解雇争议:用人单位未通知工会即解除合同,法院判决支付赔偿金(如某服饰公司案)。
调岗纠纷:未协商一致的调岗可能导致违法解除。
五、维权建议
1. 优先调解:通过工会或第三方协商解决。
2. 裁审衔接:仲裁与法院适用统一法律标准,可提高效率。
如需进一步操作指引,可查阅地方仲裁委发布的规范(如北京、湖北等地细则)。